变相“首付贷”形式隐蔽风险高 新一轮监管将严查

发布时间:2017-11-06 14:3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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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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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研究员熊启跃表示,从发达国家经验看,个人贷款是利率市场化条件下商业银行获得稳定息差水平的重要资产类型。与国际领先银行相比,我国银行业个人贷款占比和个人贷款定价仍有一定的上浮空间,发展个人贷款应成为未来银行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向。“但是当前,国内个人贷款规模增速过快,银行存在集中配置个人贷款的羊群行为。大量资金涌入个贷市场,不排除存在改变贷款用途的违规行为,这显然不利于个贷市场整体的健康发展。”他说。

实际上,除了可被统计的银行体系的资金,还有大量互联网金融机构、民间贷款机构以及担保公司的资金也在流入楼市,变相助推居民加杠杆购房,而这里面的风险更不可被忽视。中国社科院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国家资产负债表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去杠杆进程报告指出,由于消费贷款与按揭贷款的性质有所不同,其利率与风险也相应大于按揭贷款,目前不少消费信贷是通过向用户提供现金贷款的形式投放的,特别是互联网金融平台提供的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贷款,放大了未来可能的违约概率。由此所带来的潜在风险应引起监管当局的足够重视。

“一些非持牌机构的借贷利率较高,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个人加杠杆较快的话,一旦市场发生波动,其形成坏账的风险也更高。而且这种场外的资金更为隐蔽,一般也不纳入正式的征信记录,场外资金一旦违约,必将波及银行体系内的资金,容易酿成更大风险。”一位业内人士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

监管升级“多方位、多轮次”

居民变相加杠杆的风险受到了监管部门的密切关注,在部分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的背景下,监管力度正在不断升级。

住建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近日联合部署规范购房融资行为,加强房地产领域反洗钱工作。包括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违规提供购房首付融资;严禁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违规提供“首付贷”等购房融资产品或服务;严禁房地产中介机构、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违规提供房地产场外配资;严禁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等资金挪用于购房。

三部委还要求各地对违规企业、机构加大查处力度。并将违规房企、中介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对违规的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要列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重点对象;将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违规提供融资行为依法录入征信系统。

此前,银监会审慎规制局局长肖远企表示,将严查挪用消费贷款资金,严厉打击“首付贷”,吸取美国次贷危机的教训,防止居民杠杆率过快上升,防范房地产泡沫风险。

“银监会目前已派出机构开展风险排查,并加强规范管理和问责,严查个人消费贷款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银监会相关人士介绍。北京、深圳等地银监局10月份已下发通知,要求对消费贷款资金流向等进行排查,现阶段银行正在组织辖内支行根据要求进行排查。

事实上,自2016年初到现在,我国已开展了多轮对房产中介、网贷机构、银行等涉贷机构的严查行动,坚决打击违规、投机行为。去年8月,住建部、银监会等七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房地产中介不得提供或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首付贷”等违法违规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对此,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这意味着,房地产调控正在深入,一方面,通过限购、限售等行政手段加强监管,建立租售并举长效机制,降低投机获利空间,另一方面,金融层面重在降杠杆,把控投资资金源头,促使房地产回归居住属性,降低泡沫风险。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也表示,监管层将对投机性购房的金融需求持续密切关注和严控。银行需要持续打击投资性需求,切断这方面的金融供给。

姜超也表示,未来房地产销售将继续降温,且监管机构严查居民短贷流向房地产,再加上银行房贷额度受限,预计居民贷款增速将趋于回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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