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企业内乱遗恨:无缘IPO、重组告吹

发布时间:2017-07-10 08:4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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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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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功夫因家族内斗IPO折戟,土豆网因离婚官司丧失最佳上市时机;挖金客曾因离婚案“嫁入”A股告吹

在即将叩响IPO大门之时,一家拟上市公司,却遭到“自家人”阻击。近日,地素时尚昔日夫妻、婆媳之间的股权纠纷受到舆论关注,并导致其IPO暂缓。

地素时尚所面临的“家族内斗”麻烦,在国内企业中并非首例。

在资本市场,离婚已不仅是夫妻间的事,还牵涉到企业的IPO能否成行。

曾经携手度过艰难草创期的家庭成员,在后来的巨大利益面前分崩离析,其中“遗恨”多多,包括IPO折戟、嫁入A股告吹,这背后是相应的财富梦破碎。

家族内斗拖了多家企业IPO后腿,有的连斗5年

昔日著名餐饮品牌“真功夫”的案例,至今是家族企业治理研究中的反面典型。5年前,在旷日持久的家族权力斗争告一段落之时,这架公司已由盛转衰,丧失上市良机。

1994年,蔡达标和好友兼妻弟潘宇海合伙创立真功夫,他们选择了完全平衡的股权结构:潘宇海持股50%,蔡达标和妻子潘敏峰各持25%;2006年,蔡达标与妻子离婚,潘敏峰让出股权换取子女抚养权,蔡达标与昔日小舅子潘宇海各持50%。

2007年,如日中天的真功夫引入两家投资方,开始为IPO筹谋, 资本进入后,蔡达标与潘宇海以各自47%的持股继续势均力敌。但很快,作为董事长的蔡达标在VC支持下积极推进“去家族化”的动作,潘宇海被逐渐架空,引发双方矛盾激化,接连上演内讧,引发“围观”。2011年,蔡达标因涉嫌挪用资金、职务侵占被逮捕。此时的真功夫因长年累月的内耗,经营问题饱受诟病,被投资人先后放弃。家族内斗加上当时餐饮企业IPO暂缓,真功夫离其上市之梦越来越远。

家族企业管理咨询专家郑敬普认为,真功夫和此次地素时尚IPO的案例中,都有创业夫妻离婚这一造成麻烦的因素。有所不同的是,真功夫的案例还涉及决策分歧、在公司经营管理中的权力分歧。

先后两次冲击IPO而最终未能如愿的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泉股份),也是家族纷争的受害者。在首次冲击IPO失利后,2007年,济南圣泉再次向A股发起冲刺,正在此时,公司副总裁、十大股东之一唐地源的离婚案恰好开庭,其前妻称,唐地源在与其离婚时隐瞒持有圣泉股权的情况,因此诉请撤销此前签署的财产分割协议。

由于该案涉及股权纠纷,在此影响下,圣泉股份放弃主板上市计划,最终“下嫁”新三板。

2015年1月,挖金客曾被上市公司亨通光电相中,双方拟进行重组,但终因挖金客两位实际控制人李征与陈坤之间的离婚纠纷而导致交易流产。此后挖金客再度提交IPO申请,不过2016年11月,该公司以“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及部分股东结构拟发生变化”为由又撤回了IPO申请。

家族内部成员关系破裂影响IPO进程的案例不光发生在A股,2010年,土豆网在美国提交IPO申请,与此同时,创始人王微与前妻杨蕾的离婚官司打响,王微名下三家公司股权遭到冻结,受此影响,土豆网不得不推迟了上市计划。由此彻底丧失上市的最佳时机。土豆的市场地位也被优酷超越,并最终被优酷合并。

家族内讧,父子不再是一致行动人

对于已经成为公众上市公司的企业而言,家族内讧事件则更受瞩目。

国内染料行业巨头浙江龙盛,曾在多年前因接班问题导致父子、兄弟反目。2003年,浙江龙盛上市时,阮水龙担任董事长,长子阮伟兴任总经理,次子阮伟祥任副董事长。

2006年,阮水龙让时任总经理的大儿子让位,由次子阮伟祥接班;2007年4月,阮伟祥成为浙江龙盛董事长。此前一直被作为“接班人”培养的阮伟兴愤而离职,并与父亲、兄弟反目,矛盾被公开化。更加惊奇的是,父子脱离了一致行动人关系。2011年2月,浙江龙盛公告,收到阮水龙、阮伟祥、项志峰(公司第四大股东、阮水龙的女婿)声明,三人自2008年8月1日起已与阮伟兴不存在共同控制公司的一致行动关系,并承诺今后也不可能再与阮伟兴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即使不涉及控制权和决策权的争夺,在一些上市公司案例中,家庭破裂所导致的财产分割,也足以“伤筋动骨”。

去年,以230亿元财富名列中国白手起家富豪榜榜首的昆仑万维周亚辉夫妇2017年已经消失在了榜单之中。究其原因,是这对夫妇分崩离析造成的财富分割。

根据昆仑万维去年9月的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周亚辉将其持有的昆仑万维2.07亿股股份分割过户至前妻李琼名下。这场失败婚姻最终以李琼分走75亿市值作为了结。

■ 专访

家族企业研究专家郑敬普:

家族企业不能在股权上“搞平均”

从多年前的真功夫,到如今的地素时尚,家族企业内斗不止;也让被裹挟的VC等投资人踩雷。7月8日新京报记者就家族企业内斗成因、规避措施采访了国内家族企业研究和咨询专家郑敬普。

地素时尚IPO会否失败?

新京报:地素时尚这次的家族股权纠纷,有可能导致它IPO失败吗?

郑敬普:这个要分情况讨论,目前(地素)这个案例中的一些事实并不明朗,现在的事实是股权转让完毕,仅仅需要对转让过程是否合法有一个新的调查,假如最终证实前期一系列股权转让程序是合法合规的,我个人认为并不会造成无法上市,最多是暂缓。如果前期股权转让中确实有重大舞弊行为,那就是另外一个概念了。

另外,券商在这其中存在失职。股权纠纷这种问题,在尽职调查过程中理论上很容易被发现。

新京报:创业夫妻反目所造成的股权纠纷,在家族企业案例中属于普遍现象吗?

郑敬普:从目前掌握的案例看,夫妻离婚造成的家族企业股权纠纷偶尔出现,并不具有普遍性。不过一旦拟上市企业出现这种情况,对IPO的影响会是最大的。在所有家族企业内部纷争中,涉及股权的纷争是最严重的,因为这决定了最终决策权,最大程度上影响公司的未来走向。

股权“搞平均”的家族企业易出问题

新京报:一个家族企业想要顺利上市,应该如何规避这些风险因素?

郑敬普:以夫妻店为例,夫妻二人创业之初,在股权比例设计上就不要搞平均,必须一方保持高度的控股权。这是所有家族企业都应该遵循的原则。

新京报:“不搞平均”的原则有事实支撑吗?

郑敬普:在我们了解的已有案例中,在股权上“搞平均”的家族企业,最后没有一例不出问题的,即使不离婚也会出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决策扯皮”。因为人和人之间没有绝对统一的价值观,比如面临一项重大投资项目时,丈夫感兴趣,妻子不感兴趣。双方股权差不多,拥有可以相制衡的投票权的时候,就难免互相干预,造成内耗。反过来讲,本来家庭没有问题的,决策权上的这种冲突最终也容易导致家庭破裂。

更多的家族企业愿意上市了

新京报:与公众公司相比,家族企业有什么优势和弊端?

郑敬普:优势是决策的效率和长远性,家族企业不会计较一个城池的得失,考虑得更长远,不为业绩压力所困,这一点跟股权分散的企业不同。一家公众上市公司如果业绩不佳,感受到的压力是巨大的。家族企业的劣势是职业化程度、规范程度很多时候跟不上,如果家族亲人内部发生权力争夺,造成的内耗会对公司带来影响。

新京报:似乎有利有弊,那么家族企业从自身利益出发,什么情况下适合上市,什么情况不适合上市呢?

郑敬普:看需求了,如果一家家族企业有“原罪”问题,一段时间调整不过来的话,它会选择保留家族特性一直延续下去;有的家族企业则愿意下大工夫、付出成本上市,这有利于后代接班后走上正轨,这样的企业愿意走上市的路。还有一些企业希望上市后家族套现,通过财富变现获得一些其他的发展,它也会选择上市。

新京报:家族企业的“原罪”问题是指什么?

郑敬普:主要就是税收。一些家族企业历史上可能欠税很多,准备IPO的过程中可能要补税,这会是相当大一笔钱,成本很高。受到规范前,本来一年交1000万的税,受到规范之后可能要交2000万,很多家族企业可能因此就放弃上市了。总而言之,上不上市是一个取舍问题,就看你要什么了。

目前来看,上市是现在的主流选择,但凡有机会,更多的家族企业还是侧重于希望上市的。这个情况跟10年前相比大不一样。

新京报:什么原因造成越来越多家族企业愿意上市?

郑敬普:很重要的一点是年轻的家族企业越来越多,这些人受资本市场的影响更大,可能从创业之初就考虑到未来上市。而那些创始人在50多岁以上的老牌家族企业,容易出现早期制度设计不够完善、经营不够规范等问题。因为他们一开始就没有想过要上市,造成很多历史遗留问题。(新京报记者 张泉薇)

   原标题:家族企业内乱遗恨:无缘IPO、重组告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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