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教育日 新密检察官普法忙

发布时间:2018-04-16 08:5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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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教育日 新密检察官普法忙

河南省新密市检察院在认真抓好执法办案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国家安全、社会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工作,为进一步提高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增强国家安全责任感,继而有效推进河南省新密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工作、巩固提升全市社会治安满意率。2018年4月15日,新密市检察院组织10余名干警参加新密市委政法委在新密市青屏广场组织的2018年平安建设宣传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集中宣传暨千名平安建设志愿者签名宣誓活动。

新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治怀,新密市人大副主任岳慧玲,新密市政府副市长李磊,新密市法院院长张志勇,新密市检察院检察长李俊华等各乡镇办、市综治委各成员单位主管领导,以及郑州城市学院平安建设志愿者服务队参加了此次活动。

新密市检察院在新密市繁华主街道、新密市青屏广场设立了8个法制宣传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4幅。干警们以案说法,向来往群众讲解总体国家安全观,宣传《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等法律法规,号召广大市民树立国家安全观念,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做国家安全的忠实捍卫者。

干警们发放宣传资料400多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50余人次。通过宣传活动,提高了检察干警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责任意识,增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同时也提高了广大市民依法履行法律责任义务的自觉性,营造了“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浓厚社会氛围和法治环境。

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2018年4月15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发布实施的第三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是改革发展的前提,只有国家安全和社会环境,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铜墙铁壁。

“在国家安全、社会综合治理及暨平安建设工作中,我们检察机关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立足检察职能,做好检察环节的每一项工作就是促进国家安全、社会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最有效的措施!”新密市检察院检察长李俊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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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国家安全法规定,国家加强国家安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记者王韶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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