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下(记者 王怡纯 实习生 吴晓琦)省科技厅日前制订了《陕西省科技厅支持校企合作共建新型研发平台工作指引》,将支持在陕境内省级以上行业骨干龙头企业(转制院所)或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与拥有相应优势学科的高等学校在校园共建的校企合作新型研发平台。
平台是依托高校优势学科资源,采用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产学研合作模式,以研发为主业,向企业提供不同阶段的技术成果,承接企业委托研发项目,进行试验性生产或进行成果转化。
引导校企合作共建新型研发平台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协调高校与企业贯彻落实中省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新政策,按照“四主体一联合”和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签定校企合作共建新型研发平台协议。
指导校企合作共建新型研发平台创新人才管理激励机制。鼓励高校与企业围绕校企合作共建新型研发平台建立专业化众创空间、专业孵化器和发起并吸纳社会资本设立微种子、微天使基金,为科研团队进行成果转化提供场地、人才、技术等服务,促进科技成果就地转化。
对符合建设和运行要求的新型研发平台统一授予“陕西省企业主导校企联合新型研发中心”的牌子。企业与依托高校、省科技厅按一定比例共同提供研发项目经费资助,企业投入比例不低于60%。省财政科技经费资助在一个合作周期内分年度进行配套,不参与成果转化后的收益分配。
凡符合《工作指引》要求、可由在陕境内省级以上行业骨干龙头企业(转制院所)或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与拥有相应优势学科的高等院校联合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