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岁失独母亲怀试管婴儿 卫生部门曾通知医院上报

发布时间:2018-08-08 08: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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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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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张恒出示了自己的产检材料和B超图片。新京报记者 王巍 摄

“孩子就是母亲的命”,现年67岁的“高龄产妇”张恒(化名),眼下正为自己腹中的双胞胎胎儿难过不已。

家住北京的张恒是一位失独母亲,4年前她的独子在一场车祸中丧生。今年6月,张恒在台湾接种试管婴儿成功,回到北京后却被检查出患有妊娠高血压,同时因产检困难等问题,医院方面建议张恒终止妊娠。

张恒日前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称,孩子是自己的精神寄托。医院方面表示,就目前情况,张恒坚持生产风险很高。

67岁失独母亲怀试管婴儿

2014年,一场车祸夺走了张恒独子的生命。“当时他34岁,还没结婚正在谈朋友,那天晚上出去就遇到了车祸,我们接到交警电话赶到现场的时候,孩子被999送到医院,后来就没了……”失去独子,当时63岁的张恒和老伴儿商量,准备联系民政部门收养一个孩子。

张恒说,去了几次民政部门,张恒得到的答复是,办理收养原则上年龄限制到65岁,而张恒要想收养的话,需要登记等待。张恒之后和丈夫到云南、河北等地联系孤儿院,但都因条件不合适不得不放弃。

“代孕是违法的,想来想去,我决定试管婴儿。”张恒说,2017年开始,她准备接种试管婴儿,除了查询相关材料,联系这方面专家外,张恒开始锻炼身体,每天1000米游泳来提高自己身体的各项机能。

最终,张恒联系到台湾试管婴儿的专家,随后前往台湾接种试管婴儿并获得成功。

被劝终止妊娠产妇不同意

回到北京后,张恒前往宝岛妇产医院进行产检,被发现血压较高,属于高危产妇,于是将张恒转到北医三院。

“上周他们劝我终止妊娠。”张恒说,她不仅不同意做引产,还希望把孩子健康生下来,但医院方面表示她的情况不适合生产,同时,张恒了解到卫生部门还向各大医院发出通知,将自己的病例进行通报。这让张恒感觉,自己好像成为了“罪人”。

“孩子是母亲的命,也是我的精神寄托。”张恒说,在失去孩子后,她一度要依靠3片安眠药才能入睡,但当想到还可以有个孩子时,感觉生活有了一些希望,所以,她目前不敢到医院进行产检,只是在家中休养。

记者通过北大医院妇产科和宝岛医院证实,北京市卫计委确实发过通知,向各医院通报张恒病例,要求各家医院遇到张恒就诊进行上报。昨日下午,记者向市卫计委求证此事,宣传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对此情况尚不了解,需询问业务部门后回复,截至昨晚9时,记者未获得答复。

回应

医院:妊娠高血压继续怀孕风险高

记者联系到了张恒产检的北京宝岛妇产医院,该院负责妇产科业务的谢峰医生表示,张恒前往台湾接种试管婴儿前,并没有到该院进行孕前评估,接种成功后,张恒曾经到该院进行产检,其血压高压达到178。

妊娠高血压是孕妇妊娠期常见的高发病,该病是目前孕产妇和围生儿发病和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谢峰组织宝岛医院产科专家经过会诊和分析后,安排张恒到宝岛妇产医院上级单位北医三院进行进一步的检查和诊断治疗。

谢峰解释,对高危孕妇进行转院,是目前北京市的一项规定,宝岛医院作为二级助产医疗机构,可以对低风险和一般类风险的孕妇提供生产服务,但对于张恒这样的高危产妇,需要转到三级甲等医院进行综合评估。

北医三院接诊张恒的李诗兰医生证实,张恒的情况是血压高,生产风险比较大,上周五下午,科室主任找到张恒谈及终止妊娠,但张恒表示不同意进行引产。

追访

业内人士:不宜简单决定终止妊娠

记者咨询医疗界内部人士了解到,按照法律规定,目前我国没有对孕妇年龄做出法规限制,但业内正在出台指导性意见,建议设定妊娠年龄上限。但生育与否的决定权,最终还是应该由产妇自主决定,就张恒的情况而言,在目前情况下,生育确实存在很大风险,但考虑其家庭和情感因素,不宜简单要求其马上终止妊娠,而是应该交由三甲医院产科、内科专家进行会诊,并对其进行治疗护理,一旦发现危险情况,再进行终止妊娠,同时,也要将风险完全告知,让当事人与家人对风险进行确认与进一步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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