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跳桥轻生 围观起哄者“你倒是跳啊”

发布时间:2021-01-13 11:4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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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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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女子意图跳桥轻生,一旁围观男子边拍视频边起哄“你倒是跳啊”的相关视频登上了热搜。

2020年12月27日,河南邓州一女子双手抓着护栏,双腿悬挂在桥外,意图跳桥轻生。有人试图将其拉住,被女子呵斥“别拉我”。

这时,有围观男子边拍视频边起哄“是不是喝醉酒了?不拉你,你倒是跳啊,这肯定要掉下去”。随后,女子体力不支掉入河中,该男子继续拍摄还称道“这女子会水呀”。邓州蓝天救援队得知后赶往现场救援,救下该女子并送往医院。

该视频一经发布,迅速引发了广大网友的热议和声讨。那么,从法律角度来分析,起哄者究竟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呢?

首先,如果只是单纯围观不实施救助行为,根据中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并不属于违法行为,无需承担责任。

其次,如果围观起哄对救援工作造成妨碍,扰乱了救助机构的救助行动,可根据其妨碍救援的程度,对围观起哄者进行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予以刑事处罚。

再次,如果围观起哄者抱着看热闹的心态围观起哄,导致现场混乱扰乱社会秩序,一般会予以治安处罚,如果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会涉嫌刑事上的寻衅滋事罪。

最后,如果围观起哄者故意用言语刺激轻生者,导致其本来不想自杀,但起哄者的刺激促成了他们的自杀,围观起哄者教唆和帮助他人自杀,涉嫌故意杀人罪,要根据刑法承担故意杀人罪的法律责任。

但教唆他人自杀的行为比较不好认定,比如很难确定轻生者跟这些起哄围观者的起哄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也就是很难确定自杀行为是因为起哄者的起哄行为导致。也很难确定这些起哄围观者有教唆轻生者自杀的主观故意。

在本案件中,如果警方可以找到比较充分的证据,证明行为人妨碍了救援,妨碍了社会秩序,如果构成犯罪,那就可以进行刑事拘留,如果没有构成犯罪,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可以进行行政拘留。

最终,2020年12月31日邓州市公安局发布通报,“男子为博人眼球,现场起哄怂恿还将视频发在网上涉嫌寻衅滋事,处以行拘9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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