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右车辆交替通过 郑州尝鲜“拉链式”通行

发布时间:2017-11-03 08:3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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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郑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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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时,碰到两车道并为一车道,如果有车辆抢道,往往会造成交通堵塞,相信不少司机不止一次遭遇这种场面。

为解决这个问题,11月2日起一个月,郑州交警支队选择在陇海路西三环高架立交试运行“拉链式”通行。

试运行成功后,会在市区其他符合条件的路口逐步进行推广,对不遵守交替通行规定的,将使用电子设备进行抓拍,并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

解决车道“二合一”堵塞

郑州交警试运行“拉链式”通行

陇海路西三环高架立交,由东向北右转匝道通行的驾驶员都深有感触,每天早晚高峰通过这里,都需要十几分钟以上。

原因是原本两车道的匝道,在和其他方向驶来的多股车流汇合时道路变成了一车道,加上早晚高峰时两条快速路交会,车流量大,大家你争我抢,乱作一团。一旦发生事故,等待的时间更长。

为此,11月2日开始,郑州交警支队首次选取这里作为试点,采取“拉链式”交替通行方式。目前,标志标线已经安装施画完毕,抓拍设备也已经安装到位。

试运行前两周以宣传推广为主

后两周警告和曝光

从11月2日起到下个月初,一个月的时间是试运行阶段。其中前两周以宣传推广为主,后两周以警告和曝光为主。

试运行期间,交警部门也会对于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整改,更加优化方案。试运行成功后,会在市区其他符合条件的路口逐步进行推广,对不遵守交替通行规定的,将使用电子设备进行抓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在环城快速路出现此项违法将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

什么是“拉链式”通行?

“拉链式”交替通行方式,是在两车道并一车道出现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按照地面的标线指示,左右车道交替通过,有序通行,相互礼让。在进入并道路口之前,道路分道标线为实线,不允许越线并道。驶入虚线路段后,允许变线并道,但要根据道路标线标明的顺序交替通过。

“拉链式”通行方式,解决多车道变少车道时秩序混乱和事故频发的问题,旨在倡导文明礼让,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有了交通标志和标线的引导,让广大驾驶员养成相互礼让、交替通过的良好习惯,即便在没有实施“拉链式”交通标志标线的路段也能够交替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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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法关于“交替通行”的相关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

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

机动车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进入路口。1.机动车在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应当依次排队,不得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不得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2.机动车在车道减少的路口、路段,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的,应当每车道一辆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郑报融媒记者 徐富盈 文/图 通讯员 李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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