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的团聚:河南11名犯人在家过春节

发布时间:2018-02-26 09:0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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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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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为母亲洗脚河南省监狱管理局供图

时隔3年4个月零21天,河南省第一监狱服刑人员兰伟(化名)再一次推开了家门。

这一天是2月15日,除夕。

8岁的小女儿苗苗(化名)先是大吃一惊,然后兴奋地拽着他的手说:“爸爸,明天就是我的生日,做梦都没有想到你能回家。”

兰伟年迈的双亲也早已泣不成声:“想不到,真是想不到”。

和家人亲友欢聚一堂,并为可爱的女儿庆祝生日,在家的日子,兰伟脸上不时挂满幸福的泪水。

服刑人员也能回家探亲,兰伟并不是在做梦。

2月15日至2月17日,为充分发挥亲情感化作用,激励服刑人员积极改造,根据司法部关于开展监狱在押罪犯离监探亲逐步实现制度化、常态化的精神,河南省监狱管理局组织11名罪犯离监探亲,目前都已全部安全返回所在监狱。

监狱干警与兰某及其亲属沟通相关事宜河南省监狱管理局供图

幸福的人总是相似的。

“这不可能!”2月13日,当得知监狱将春节离监探亲的唯一指标给了自己,41岁的河南省女子监狱服刑人员刘丽(化名)掩面而泣。

“能回到阔别17年的家,和家人一起过个年,这真像做梦一样。”

正在豫东监狱服刑的孙某,这次离监探亲只有3天。

回到久别的家,孙某第一时间跑到了爷爷奶奶的坟前跪了下来,他口里不停地忏悔,泪水不住地流,他想把十多年深藏在心中的思念和悔恨全都倾诉给爷爷奶奶。

“我这辈子再也不会做对不起家人的事!”他在老人的坟前郑重许下诺言。

这宝贵的3天里,孙某未离开父母半步,陪父母说话,为父亲捶背,为母亲洗脚,用所有的时间都用来给二老尽孝。

周某与亲属相拥而泣河南省监狱管理局供图

亲情感化的效果超出监狱管教警察的想象。

河南省第三监狱罪犯周某比规定的时间提前一天结束了春节离监探亲。“我知道,我在外多呆一天,监狱干警就会多操一天的心。大过节的,他们也想和家人团聚。”周某说,自己今后要好好改造,争取早点出狱,这也算是对监狱好政策的一种回报。

离监探亲结束,重回监狱大院,这些人的心态悄然发生改变。

“外面的变化太大了!看到邻居、儿时的玩伴都盖起了新楼房、开上了小汽车,而自己的家还是十多年前的老房子,感觉自己特别对不起父母。我想好了,等刑满释放后,要尽快出去打工挣钱,将没尽到的孝心全都弥补回来。”孙某深有感触地说。

兰伟结束探亲回到监区后,对围上来的同犯们说:“现在外面变化大得很,也美得很,我现在只有一个信念,踏实改造,早日出去,大家以后也有奔头了!”

回到监区后,周某主动找到监区干警说:“我一定做好宣传,把党和国家的好政策,家乡的新变化告诉给身边的每名罪犯。自己刑满释放后要做一个积极向上、传递正能量的人,以实际行动来弥补自己曾经对受害人及其家属、自己的亲人带来的创伤。”

离监探亲制度十年后重启,意义重大。

“离监探亲不是一放了之,而是出去一个,教育一片。”河南省监狱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严格把握罪犯离监探亲条件和审批程序,有效预防各类风险,确保稳妥放出去、安全收回来,这是激励罪犯积极改造的重要方法,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什么样的服刑人员可以外出探亲?离监探亲,是指准予符合一定条件的罪犯暂时离开监狱、探望亲属,是监狱对罪犯的一种狱政奖励。《监狱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在服刑期间一贯表现好,离开监狱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监狱可以根据情况准其离监探亲。

如何做好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很多监狱干警表示,这个春节过得并不轻松。首先要严格确定离监对象,然后协调地方公安机关,确保服刑人员必须先到派出所报到、并与亲属签订具保书,佩戴定位腕带,每天定时接听“报安”电话,确保服刑人员离监期间全程受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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