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
通 知
局属各队、室:
近期,各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频发,特别是商水、淮阳等地树贩到我市滥伐林木、非法运输木材,该类案件呈现高发态势。随着"三夏"到来,因焚烧秸秆造成的新植幼树被毁案件将进入高发阶段,为切实保护我市森林资源,充分发挥森林公安在生态建设中的作用,市局决定,从5月20日至7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夏季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下简称"夏季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以来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省局和周口市局森林公安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创模工作和美丽项城建设,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林业生态安全和林区社会稳定。
二、打击重点和工作目标
此次专项行动的打击重点:一是林区失火、放火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因焚烧秸秆毁坏去冬今春新植幼树行为;二是盗伐、滥伐和非法运输木材行为;三是其它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工作目标:集中查处一批涉林违法犯罪案件,打击处理一批违法犯罪人员,特别是因焚烧秸秆毁坏去冬今春新植幼树的违法犯罪人员,有力震慑犯罪,树立森林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威,有效遏制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的高发势头。
三、方法步骤
"夏季行动"历时2个月,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和排查清理阶段。时间为5月20日至6月10日。主要任务:一是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行动方案,召开动员会,周密部署专项行动;二是积极协调各类媒体,大力宣传保护森林资源、禁烧秸秆的重要性,充分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这场行动;三是全警动员,对全市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人员、场所、途径全面排查清理,摸清线索。
第二阶段:集中打击阶段。时间为6月11日至7月10日。主要任务是,依法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处理一批违法犯罪人员,有效保护我市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
第三阶段:巩固总结阶段。时间为7月11日至7月20日。主要任务是,做好已办案件的消化处理工作,同时对这次行动的组织领导、宣传发动、工作措施、严打成效、经验教训等方面进行全面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行动顺利开展,市局成立以局长陈太平为总指挥,政委士宇星为组长,副局长田鑫为副组长,各机构和分管林业行政执法的负责人为组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刑侦队,韩新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紧密协作配合。要及时主动向市林业局党组汇报战果,强化与行政审批服务股、野生动植物保护股、林权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的合作,互通信息、协同作战,共同推进专项行动的实施。同时,要注意加强与市公安局警务协作,争取支持,共同打击、防范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
(三)加强宣传报道。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营造声势,震慑犯罪。在禁烧秸秆巡逻防范中,可以积极协调、组织新闻媒体随警作战,宣传行动战果,进一步调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行动的积极性,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和法制意识。
(四)落实奖惩措施。行动结束后,市局将下发行动通报,对成绩突出的同志通报表扬并给予奖励,对于工作拖拉、敷衍应付的同志予以通报批评,同时将在年终绩效考评时予以加扣分。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九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