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借钱难铤而走险 高利贷难以杜绝

发布时间:2017-04-11 15:03:15
编辑:
来源:中国证券报
字体:

乘虚而入的高利贷

杜跃平律师介绍,目前民间借贷在百姓生活中的渗透率很高,高利贷可谓无孔不入,甚至击碎了年轻人的创业梦想。

小吴是上海一名创业者,企业初创缺资金。当他到某城商行咨询贷款事宜时,银行对他进行了资产评估,结果认为他暂时不符合银行的贷款条件。银行的业务人员不失时机地向小吴推荐了能够提供借款的某资产公司。满怀希望的小吴为了向资产公司借款,用自己的房产做了抵押,且做了公证。小吴称,资产公司只给了他20多万元,但却威逼利诱他打了100万元的借条。最终,小吴不仅创业失败,还背上了沉重的债务。

杜跃平律师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发生民间借贷纠纷后,高利贷公司有早已通过律师起草好的借款合同,详细列明违约金、服务费、律师费等,对违约的“罚息”也很高。而且高利贷一般都要求借款人有房产抵押,抵押后甚至对房产限定价格买卖进行委托公证。所有的法律证据都对借款人不利。

上海市司法局近期向各区司法局、市公证协会下发了《上海市司法局关于暂缓办理民间借贷类公正等事项的通知》,要求从4月5日起暂缓受审民间借贷等涉及非金融机构的理财活动公证,对残疾和70岁以上老人要求有近亲陪同办理。

杜跃平律师分析,上述措施出台反映相关部门已经觉察到在办理公证过程有个别人员与高利贷勾结,通过表面上合法的手段来达到实际上非法的目的。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司法界人士称,上海有些区县的公证处的确存在和民间借贷机构勾结的情况,个别公证员在公证处规定的收费之外,每单公证另外收取5000元好处费。

2015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该司法解释规定,民间借贷双方约定的年利率超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上海市某律师事务所主任认为,高利贷公司会利用这条司法解释“抬高”高利贷的利率水平。在这条司法解释出台之前,对“高利贷”的界定一般是银行同期借款基准利率的四倍。以目前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4.35%计算,四倍的最高利率应该是17.4%。36%的司法解释大大高于这一标准。

高利贷难以杜绝

对于王永军、许老板和小吴的遭遇,在某城商行干了十多年的刘行长一点也不觉得意外。“银行的信用风险评价能力是有欠缺的,而且几十年并没有实质性进步。”刘行长直言。

他分析,从理论上讲,银行是可以通过提高利率来覆盖可能出现的信用风险的。例如,银行对小企业的贷款利率提高到10%以上,银行的坏账率即使上升到5%,那么银行仍有很大的利润空间。但实际上大多数银行都是上市公司,财务报表里的不良率上升1%,都是银行、监管部门和投资者不希望看到的,无论银行的利润是否足以覆盖这些不良。事实上,银行并没有办法评判像王永军这样的企业主究竟有没有还款能力和意愿。一旦出现坏账,从银行领导到员工都会被追责,唯一的办法就是要求有抵押物。

小企业正常的金融需求得不到满足,民间借贷就有了生存的土壤。

国泰君安证券银行业分析师王剑分析指出,民间借贷(很多时候是高利贷)盛行之前往往是融资太容易,而不是太难。例如2010年宏观调控之前是2008-2009年的“4万亿”刺激所带来的信贷狂潮。信贷过度紧接着银根紧缩,即货币政策“涝旱急转”,更容易滋生民间借贷。

另外,银行偏向发放短期贷款。企业的短期贷款到期后无法直接续贷,必须要还掉之后才能续贷。如果这时候企业的贷款一下子还不上的话,只有靠民间借贷来周转资金了。

西南财经大学此前发布的中国民间金融发展报告显示,2015年我国家庭民间金融市场规模为5.28万亿元,比2011年的4.47万亿元上升18%,22.3%的中国家庭有民间负债。其中高息借贷的资金规模超过7500亿元,年利率平均为36.2%。在正规金融发达地区,民间借贷的比例比较低。

杜跃平律师认为,民间借贷固然和正规金融相伴而生,但其中的非正常借贷,如高利贷,应该杜绝、铲除。

上海某法院建议,应审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在相关案件审理中,要加大对借贷关系合法性的审查力度,对借据的形成过程、借款原因和借款目的、出借人资金来源等进行细致地了解和调查。严查利率计算方式,遵循借款利率的限制性规定,对超出部分利息不予保护。扩大依职权调查的范围,对债权人在一定时期内是否存在持续出借行为,是否以放贷作为主要生活来源,是否在一定时期内反复涉及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诉讼等情况进行调查。

法院还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对涉民间借贷案中的平台公司相关资质、借贷关系发生的事实、平台公司与出借人关系、平台公司收费行为合法性、出借人实际给付本金等方面的审查,避免出借人借平台公司收费名目谋取高利。建立由银行业监管机构、政府、公安、工信、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参与的协同监管体制,强化涉“职业放贷人”信息监测机制,及时梳理研究相关新情况新问题,规范民间借贷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原标题:中小企业借钱难铤而走险 高利贷难以杜绝

>更多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www.xcctv.cn 中国项目城网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招聘信息 - 友链交换 - 网站统计
Copyright© 2014-2017 中国项目城网(www.xcct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0036824号 未经过本站允许,请勿将本站内容传播或复制.
联系我们:508 063 35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