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内容是什么?嫖娼犯罪还是违法?

发布时间:2023-05-30 09:3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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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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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淫嫖娼属于违法行为,一般不构成犯罪。但是如果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构成传播性病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对于卖淫、嫖娼违法行为的处罚是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标签: 卖淫嫖娼 行政违法 强奸罪 治安管理处罚

   原标题: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内容是什么?嫖娼犯罪还是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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