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健康 互联网这样“+” 助力分级诊疗
改善就医体验
在北京中日友好医院的挂号大厅内,有10多台自助挂号机。通过这些设备,患者可以预约挂号、支付缴费。中日友好医院院长孙阳说,医院目前在缴费、挂号、候诊、结果查询等功能上都已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实施了移动预约、移动分级诊疗、移动支付等举措,切实减少患者的排队、等候时间,让患者随时随地享受医院的前端服务。
如今在很多大医院,挂号机等服务设施早已成为“标配”。利用“智慧医疗”,去年全国已有4100余家医院可为患者提供信息查询和推送服务;近3000家医疗机构可提供移动支付结算。
为了让群众从“互联网+医疗”的成果中有更多的获得感,《意见》指出,要围绕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利用信息技术,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能,提高医疗服务供给与需求匹配度。到2020年,二级以上医院普遍提供分时段预约诊疗、智能导医分诊、候诊提醒、检验检查结果查询、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等线上服务。此外,《意见》还提出推动各级各类医院逐步实现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检验检查结果的共享,以及在不同层级医疗卫生机构间的授权使用。
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副局长焦雅辉表示,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打破了多行业壁垒,将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提高整体服务效能、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切实化解群众“看病烦”与“就医繁”问题。
明确监管底线
“互联网+医疗健康”所提供的医疗服务质量,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安全。由于医疗行业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如何避免互联网医疗成为躲避监管的“法外之地”,同样是“互联网+医疗健康”面对的难题。
对此,《意见》指出,出台规范互联网诊疗行为的管理办法,明确监管底线,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医疗健康服务质量和安全。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平台等第三方机构应当确保提供服务人员的资质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并对所提供的服务承担责任。
焦雅辉说,互联网医院必须落地在实体医疗机构,这旨在加大医疗健康服务主体责任,线上线下统一监管。今后将加大主体医疗机构和互联网医院对不良医疗事件或损害事件承担的主体责任,促进互联网企业主动履责。
一方面是医疗质量的安全,另一方面是数据信息的安全。随着医疗数据的互通共享,患者的健康信息面临着泄露和滥用的风险。《意见》提出,研究制定健康医疗大数据确权、开放、流通、交易和产权保护的法规。严格管理患者信息、用户资料、基因数据等,对非法买卖、泄露信息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惩处。
焦雅辉说,下一步,电子信息数据安全及电子信息“确权”问题将是研究重点,不仅要从技术上加强安全保护,更要让数据使用有法可依。
卢清君也指出,虽然互联网医院的“地基”已经打好了,但其业务体系、管理体系、技术保障体系,甚至物流供应体系、数据存储和信息安全体系都还处于起步阶段,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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