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建空中花园 楼下漏水10多年:边做饭边打伞
强制执行
10万元拆除费用需被告承担
法院最终判决生效了,向黄老太太一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后,黄家依然是“说一套做一套”。
法官告诉记者,考虑到黄老太太已经年近八旬,身体不好,法院出面组织双方进行了10余次调解,“包括施工方案、施工时间、费用垫付等问题进行协商,每一次被执行人黄某在法院都表示同意,但一离开法院就变卦。”
后来,黄某一家干脆将漏水的原因“甩锅”给了汶川地震。“他们给法官写了几封信,大概就是说漏水不是他们的屋顶花园造成的,是地震造成的,但是又不配合出具可以证明他们说法的鉴定。”
4月26日,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判决义务,青羊法院决定强制执行。早上10点,青羊法院法官和公证处公证人员、派出所民警及小区物业人员一起来到小区内,由专业开锁人员强行打开了通往顶楼公共平台的门锁。
进入公共平台后,6名工人对屋顶花园的花盆进行了搬离,在与物业协商后,妥善移至小区花坛内。并且将花台、鱼池进行拆除,在拆除结束后,还会对屋顶的防水层及排水系统进行恢复。“预计整个拆除加恢复,工期需要15个晴天。”
拆除恢复工作产生了费用,预估在8至10万元之间,这部分钱是必须由被告方承担的,目前暂时由张先生一家垫付。
那要是垫付的钱,黄老太太也不给怎么办呢?这个难题法官已经考虑好了。“我们已经对黄老太太家的车位进行了司法查封,如果他们不支付拆除恢复费用的话,我们法院将对车位进行拍卖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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