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一停车场拖走电动车后 不交钱不放车 谁给的权力
记者
这个钱是应该收的吗?
记者
那为什么之前接受采访的时候说不了解这个情况,没有拖车呢?
长江路街道办事处的党工委副书记告诉记者,他们是在四天前,开始对辖区违规停放的电动车进行整治的!
整治电动车违规停放,本无可厚非。可为什么非要向车主收取拖车费和停车费共计70元呢?
记者
是不是这样的做法,转嫁了一部分的经济成本,在老百姓的身上?
记者
不能说因为要干工作,反而让老百姓承担这笔费用,这样不合适吧?您觉得有道理没?
记者
为什么不提前制止呢?现在电动车全部被车主交了钱领走了,你们才开始制止吗?
记者
为了干工作就要把这笔费用转嫁给老百姓吗?
目前,郑州市公安局嵩山路分局对停车场乱收费的报案,已经受理!长江路街道办事处也承诺,违规收取的费用,会上报二七区政府,周一给出明确的答复!
记者
这笔钱什么时候能一分不少的,退还给车主?
城市管理并不意味着就得收费,可是有些人为啥对收费就这么热心呢?刚刚那位说:“改正晚了”!那我问,处罚晚不晚?——依我看,这交通秩序该整顿;停车场秩序,更该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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