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位明星被代言 有多少明星坚持走在维权的路上?(2)

经统计,这些裁判文书中,共有52位明星(下附名单)为维护肖像权、名誉权打官司,并且均胜诉,获得共计265万余元的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恤金等赔偿。判决文书所提及的被告侵权单位达74家,分布在全国20个省、直辖市,包括12个媒体单位及62个整形机构,其中,一个整形机构最多的时候同时被7个明星起诉。
实际获赔最多的明星为金巧巧,她在2014年和2015年间起诉了7家公司,共获赔29.02万元,不论在起诉数量还是赔偿数额均居榜首,堪称“维权斗士”。
52个明星起诉74家公司均胜诉,共计获赔265万余元
据澎湃新闻统计,105份裁判文书涉99起侵权案件(6起案件均载有一审及二审两份判决书),53份判决系北京的法院作出,其余52份散见于江苏、湖北、广东等地。
这99起案件中,共有20个省、直辖市的74个公司机构被52位明星起诉,内容均为在进行整形美容广告宣传时侵权。其中包括12个媒体及广告公司,其余62个均为医疗整形机构。广东、江苏的最多,均有13家公司被起诉。
52位维权的明星中,有47人提及了具体名字,女明星占绝大多数,只有两位男明星:贾乃亮、温兆麟,他们分别获得3.6万元和6万元的赔偿。
这99起案件中,被告败诉率达100%。将近三成的整形美容机构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从澎湃新闻整理的判决文书来看,法院二审判决的结果都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判决结果通常包括两部分,一是要求整容机构、公司停止侵权,在侵权网站或公开发行的报纸上道歉以消除社会影响,二是要求侵权方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抚慰费用。
经统计,上述74个单位在删除侵权文章或赔礼道歉的同时,赔偿明星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恤金共计265.3729万元。
其中,武汉伽美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被明星起诉次数最多达7次,而后该公司均败诉,因侵权赔偿给7位女明星共计30万余元。
金巧巧成“维权斗士”:两年起诉7家公司获赔29万多
经统计,明星提起诉讼的理由主要围绕两方面,一是未经过授权将其肖像图片用于商业宣传,侵犯其肖像权;二是涉及侵权的内容往往针对整形美容进行宣传,容易让读者产生不良的联想,从而降低社会评价,侵犯其名誉权。明星的诉讼请求一般为要求侵权机构道歉及赔偿,索赔金额从3万到60余万不等,最终得到4000元至10万余元不等的赔偿。 全景财经网微信号:石化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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