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情况调查显示农民工欠薪案呈下降趋势:欠薪找谁要 制度来保障

发布时间:2017-12-22 09:3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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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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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通渠道

欠薪可讨回

记者采访发现,当前部分行业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工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同时,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也不同程度存在欠薪行为。一旦发生欠薪问题,我的工资找谁要?这是不少农民工特别关心的问题。

机制顺,案件处理才通畅。近年来,海口市成立了“12345”市政府服务热线平台。按照要求,遇到欠薪投诉事件时,劳动监察大队必须在半小时内赶到现场,并将处理情况报送热线平台。

在劳动监察岗位上工作了20多年的程英歌,是海口市龙华区劳动监察大队的大队长,负责着辖区近5万家用人单位的劳动监察工作。程英歌告诉记者,由于当前建设领域农民工合同签订率低、人员流动性大,用工管理不规范,易出现农民工工资拖欠,政府有关部门在认定工资拖欠问题时存在一定困难。

“很多工程属于老乡带老乡,协议上没有书面的,都是口头的,属于人情约定,一旦产生纠纷就不好处理。”程英歌说,在以往发生的欠薪案例中,施工方常常把“工程款没到位”作为理由,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这也是劳动监察工作的一大难点。

如何预防农民工欠薪纠纷?在程英歌看来,没有任何捷径可走。必须把工作落实到日常,及时检查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等制度措施情况。

设黑名单

企业莫赖账

“自从有了‘黑名单’,公司再也没有拖欠我们工资。”在海口打工的“90后”小伙庄远平,工资卡上刚刚到账了3000多元,这是他11月份的部分工资。到年底,他还能拿到额外的工资。这都得益于海南对欠薪用人单位实行“黑名单”管理制度。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就会被列入“黑名单”。

从2018年1月1日起,人社部印发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将正式实施。

“《办法》规定,用人单位的两种违法情形应被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一是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二是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人社部劳动监察局局长王程说。

与此同时,人社部与住建部、交通部、水利部、人民银行等5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规定,工资保证金按工程建设项目合同造价的一定比例缴存,原则上不低于造价的1.5%,不超过3%。《意见》要求在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要实现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全覆盖。

专家指出,工资保证金制度要求企业拿出一定比例的金额,作为向农民工发放工资的保证金。假如企业出现违规,劳动监察部门可以将保证金发放给农民工,以此维护农民工的权益。

“用人单位如果列入‘黑名单’,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等方面都会受到限制,这对企业的打击是致命性的。”龙小敏说。

“以前是不敢欠、不能欠,现在是真正从内心里不愿欠。因为一旦被列入‘黑名单’,既影响了企业的生产效率,造成的不良影响又会损害企业的品牌形象。”一位建筑项目经理对记者说。

记者梳理发现,目前,湖南长沙、安徽合肥等地已开始对欠薪用人单位实行“黑名单”管理制度,使得违法失信的用人单位举步维艰。随着明年这一制度在全国范围实施,“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联合惩戒格局的形成,将进一步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记者 韩秉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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