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毒后潜逃在外,警方摸清行踪后对其实施抓捕时,毒贩竟自残身体企图逃脱法律制裁。近日,永登县检察院受理了一起了由兰州新区公安局提请逮捕的涉嫌贩卖毒品案件。
犯罪嫌疑人马某,回族,系兰州新区某镇居民,曾于2009年5月、2011年8月因贩卖毒品罪被永登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14年12月22日,马某向吸毒人员施某贩卖毒品,后在抓捕过程中逃跑。2016年4月25日,马某潜回家中,兰州新区公安局将其抓获。在抓捕过程中,马某持刀拒捕,并用自身携带匕首戳伤自己腹部、大腿右侧。抓捕民警将其制服后,送往医院治疗。马某康复后,兰州新区公安局于5月10日对其进行刑事拘留。
永登县检察院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马某构成贩卖毒品罪,且系累犯,有较大的社会危险性,遂以涉嫌贩卖毒品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马某。(通讯员 徐世春 记者 许沛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