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5月19日电 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今日发布消息称,2016年5月19日,该院对张永生涉嫌敲诈勒索一案审查终结。因张永生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二款之规定,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已公开宣布。张永生表示服从检察机关的决定。
【项城网核心提示】最新更新时间:2016-05-20 08:38:52,原标题:甘肃检方对记者张永生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网北京5月19日电 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今日发布消息称,2016年5月19日,该院对张永生涉嫌敲诈勒索一案审查终结。因张永生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悔罪, ....
【标题】甘肃检方对记者张永生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网北京5月19日电 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今日发布消息称,2016年5月19日,该院对张永生涉嫌敲诈勒索一案审查终结。因张永生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二款之规定,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已公开宣布。张永生表示服从检察机关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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