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贷数据江湖:1.5元就能买到一条借款人信息

发布时间:2017-11-08 09:25:52
编辑:
来源:新京报
字体:

【条款】

现金贷条款遗留争议

争议隐藏在现金贷的服务协议条款中。许多现金贷平台的合同条款中,都有一条内容为“授权第三方机构获取客户信息”的条款,有声音认为,这给网贷用户信息泄露乃至信息倒卖留下了口子。

按照常理,客户的信息资料不能提供给外界。但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许多现金贷平台的合同条款中,都有一条内容为“授权第三方机构获取客户信息”的条款,有声音认为,这给网贷用户信息泄露留下了口子。

如爱又米《现金分期服务合同》第2.4条规定,借款人同意在第三方平台借款过程中,委托并不可撤销地授权爱又米及/或第三方平台,可以在第三方平台公开借款必须的个人信息,授权爱又米及/或第三方平台,在第三方机构查询保存和使用借款者的个人征信信息。

但对于这个“第三方平台”到底是什么,爱又米在条款中没有明确表述。10月29日,新京报记者咨询爱又米客服,得到的答复是第三方平台主要为“与平台合作的催收部门”。

网贷之家联合创始人石鹏峰认为,第三方通道有很多,但对于用户授权来说,应该明确指明是哪些第三方渠道,以及具体获取哪些信息,如何使用,而不应该是一个泛泛的授权说明。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方超强则认为,如果合同中笼统表述“信息可以提供给第三方或合作方、关联方”也是不合规的。必须明示这个“第三方”到底是什么机构?第三方拿到相关个人信息有什么用途?同样,也必须有如第三方拿到信息会有何风险的明示。

目前,只有少数平台对第三方拿到信息的风险作出了说明,如支付宝在隐私权政策中指出,“会与第三方签订保密协议,一经发现其违反协议约定将会采取有效措施乃至终止合作。”

《合同法》第四十条则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如果用户不知道第三方或合作方是谁,APP将任何用户信息提供给第三方或合作方的表述都是无效。”方超强表示,“如果这样的表述有效,那就变成了只要APP方面认为是合作方,就可以给任何人用,我认为这严重侵害了用户的权利,不符合《合同法》规定。”

在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长李爱君看来,这一做法涉嫌违背了“相关性最小化原则”和“明示原则”。

李爱君称,在《网络安全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原则中都有关于“相关性最小化原则”:即借款人下载APP只是为了借款,平台需要对所有收集的数据、信息与借款有何相关性进行说明,并不是平台可以最大化、无限制地收集借款人个人信息。

不过,在业界眼中,这种方式属于“相对合法渠道”。

11月6日,某反欺诈技术公司副总裁张元表示,能够主动以合同文本的方式出现,属于相对合法渠道。“他们拿你的通讯录或通话记录的目的是两个,一是用来做评估,二是用来做催收。特别无担保、无抵押的现金贷是根据通讯录和通话记录来评估借款人的信用。但是现在大多数现金贷公司对通讯录的后一个目的被放在重点。某种程度上讲,这些现金贷公司的逻辑是,借款人你就是拿自己的隐私来换我的额度。”

■ 延伸

数据“清洗”后售价可达百元

现金贷获取的信息或许只是冰山一角,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个人信息数据倒卖已成为高度分工并且颇具技术含量的产业,甚至还包括人工智能手段的应用。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数据买卖

有业内人士告诉新京报记者,现金贷领域只是个人信息数据倒卖的冰山一角,除此之外,倒卖已成为一个高度分工、技术含量很高的产业。里面的链条已经非常丰富和完善。

11月6日,某反欺诈技术公司副总裁张元表示,现金贷领域获取的手机号、通讯录等信息只是一个链条的开始,“这是一个江湖,基本上是三个环节”。

首先,是个人信息的直接获取。“如果你的数据不被泄露,他们是没有原材料的,也就不会进入交易流程”,张元解释道。

第二环节则进入了技术含量比较高的领域。国内某大数据公司战略合作与合规总监陈威表示,第一个环节获得的个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电商平台的账号、银行卡账号、家庭住址、邮编等等都算是裸数据,“N个数据包似的出售,值不了多少钱”。但是经历第二环节的洗库、撞库、脱库、清洗等(数据行业术语)后的数据,精准匹配度就相当高了。”

“有些在此阶段的数据,可以在一个项目(以人名或身份证号)内全部出现,完成对一个人基本信息和生活情况的认定,价格就从几毛几分每条,变成了以元为单位。”但陈威认为这并不是真正大数据从业者最想要的数据结果。于是就出现了第三个环节,也是技术含量最高的环节。

AI等人工智能技术在第三个环节中出现。“例如,北京西路1320号与北京西路1318号这种地址信息的识别,AI发现一个项目中其他数据信息都一样,但只有这两个地址不同。AI就会在百度上自己查找1320号与1318号的区别到底在哪?很有可能这是同一栋楼,而机器所自主完成的就是对各种数据源进行印证、匹配。”陈威说。

据了解,经过这三个环节完成之后的个人信息数据,身价倍涨,每条能够以百元甚至更高价钱出售。

“谁的数据最多,谁就最容易泄露”

在业内人士眼中,目前从个人数据信息的获取途径看,有相对合法获取与彻头彻尾非法获取两种。

目前,相对合法角度收集或获取个人信息的公司或机构包括:大型互联网电商公司、快递物流公司、电信运营商、商业银行,以及公安、海关、教育、税务、社保等系统组成的“国家队”。

某大数据公司战略合作与合规总监陈威、某反欺诈技术公司副总裁张元,以及某征信公司副总裁杨毅都认为,这些公司或机构对个人数据信息泄露或倒卖,主观上都不存在动力,但在客观上,这些公司或机构,因为手中所拥有个人信息数据量级最大,成为数据泄露最大的“出口”。“我们讨论个人信息泄露的主要途径,首先就要看什么地方会有集中而大量的数据。谁拥有的数据最多、也就是最容易泄露的一方。”张元说。

在陈威看来,电商与快递物流渠道,大部分被泄露来源是从公司“内鬼”流出的数据,“当然也不排除某些高管的个人行为”,陈威接着说,“物流、互联网电商公司会有各种管理法则或罚则,以及各种监控手段,偷盗公司的个人用户信息后果很严重。但利润放在眼前,还是会有人愿意铤而走险。”

杨毅认为,与公司相比,政府部门、银行等公共机构通常不会去买卖数据,但是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问题,即他们的设备一般都不是自己供应、系统也不是自己开发的。因此会存在“后门”泄露的隐患。

但是另外一方面,市场是有需要的,“像银行的CRM系统(数据),大家(征信、大数据等公司)都想要。好一点的做法是先拿授权,这样就变成了银行或三大电信运营商合法的代理。”陈威曾经有段时间的主要工作就是签署各种授权合同。

此外,大额交易数据也成为一个“通口”。张元补充道,“买房买车,这算是大额交易,可以直接推算,具有很强的金融属性和营销价值。所以一些开发商或4S店会将这类数据入库暗中出卖,造成个人信息泄露。”

还有一些本身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并实现非法大量变现的途径,比较常见的是在手机中植入各种病毒、木马,通过不法手段,收取个人手机里的ID、钓鱼网站等等,“这就是彻头彻尾的非法行为。”杨毅说。

记者 罗亦丹 黄鑫雨 陈鹏

   原标题:现金贷数据江湖:1.5元就能买到一条借款人信息

>更多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www.xcctv.cn 中国项目城网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招聘信息 - 友链交换 - 网站统计
Copyright© 2014-2017 中国项目城网(www.xcct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0036824号 未经过本站允许,请勿将本站内容传播或复制.
联系我们:508 063 35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