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质315|专访河南尚诺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鹏

发布时间:2022-03-16 06: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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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乐居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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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天猫好房“品质315,我们在现场”主题直播结束。作为品质315购房月的重要环节,直播现场邀请房产资深律师及置业专家组成主播团,针对置业难题现场答疑解惑。

二手房的买卖如今市场还算比较火热,很多购房客户有较快入住的需求时,一般会选择二手房,那么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

针对二手房话题,直播结束后,我们对河南尚诺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总经理李鹏进行了简短的采访,李鹏总针对二手房买卖的一些常见为题,为大家支了几个小妙招,帮助大家练就买房“防身御敌术”。助力广大购房者,买房不迷路,置业更安心~

首先就是大家常常产生困扰的税费问题,对大部分普通购房者来说可能是个难题,包括的应缴税种有哪些?具体金额是多少?法定的缴税人是谁?即使是很多中介,也不能百分百的确定。

所以因此发生争议的还很多。当过户时税费与合同签订时有巨大差异,该如何解决呢?针对这一问题,河南尚诺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总经理李鹏总表示:对于这种争议的处理,首先要了解,税种、法定缴税人、金额计算都是法律、法规直接规定的。但这方面的法律同时规定,当事人有约定的优先使用约定。所以首先得看合同约定。

如果是合同当中明确写进了缴税额,但是履行过程中发生了政策变动,按明确针对这种情况的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如果确实没有此类针对性条款,而双方又有争议,那多出的部分由法律直接规定的缴税义务人进行承担相对合理。

此外,签订购房合同提交定金后,卖房夫妻中有一人不同意出售房屋,该如何解决?李鹏总表示:按照我国目前的婚姻财产制度,除非夫妻双方有书面的约定,法律默认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制度。当然并不是结了婚以后,两人所有的东西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个人的婚前财产及时是结婚后依然是个人财产。

如果是出售一方的个人财产,那另一方无权干涉这套房子的出售,买方可以继续交易。至于夫妻之间因矛盾导致合同履行遇到障碍的,买方可以诉讼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要求赔偿。

如果房子确实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依法出售房产这么大金额的财产是要通过夫妻双方一致同意的。从买方的角度看,至少要有这个注意义务,包括看房本上产权人的姓名是一方还是夫妻双方的,主动询问买方的婚姻状态、房子是否夫妻共同财产,明知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是否通过询问另一方本人或者书面的同意出售函等文件了解过另一方的意思?

除了二手房买卖妙招外,李鹏总针对郑州“18条”表达了自己的看法:政府对房地产市场,从刹车到现在的加油门。现在是买房的最佳窗口期。限购的门槛降低、贷款的放松、利率的下调,真正的为置业者送实惠。“有需求,看得上,买得起,就抓紧时间上车”。

天猫好房“守护到家,安心至上”品质315购房月聚焦房产投诉话题,组建城市专家团直播在线答疑,发挥媒体之力追踪采访曝光,为购房群体纾解维权之困。同时,活动还推出有《品牌必买榜》《满意交付榜》系列榜单,从品质、安心两大诉求出发,回应当下日渐回暖的置业趋势,带来真正值得信赖的置业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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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品质315|专访河南尚诺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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