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双通道”:让患者都能“买得到”“用得上”“可报销”

发布时间:2022-02-23 17: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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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浔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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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日,市医疗保障局公布了九江首批33家“双通道”定点医药机构,纳入“双通道”的药品,就能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双通道”药店执行统一的医保支付标准和价格政策,让更多患者都能“买得到”“用得上”“可报销”。

“双通道”是指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国家谈判药品的临床使用和供应保障方面的合理需求,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国家谈判药品的供应保障范围,并实行与定点医疗机构统一的医保报销政策。为满足广大参保患者合理的用药需求,提高国家谈判药品的可及性,九江市公布首批33家“双通道”定点医药机构,包括6家定点医疗机构和27家定点零售药店。

今后,九江参保人员在“双通道”定点医疗机构使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国家谈判药品,按照九江医保政策予以报支,进一步保障了参保人员用药需求。目前,江西省的“双通道”国家谈判药品已经分2批次共纳入了88个品种,涉及恶性肿瘤、类风湿、糖尿病等多种疾病的治疗领域,患者受益面进一步扩大,药品价格进一步降低,极大地减轻了参保患者负担。

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一般情况下,医疗机构不一定配备全部医保谈判药品,医疗机构配备的程度和速度也受到许多因素影响。这就意味着,九江参保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或住院治疗时,因医疗机构药品短缺,无法提供患者所需的符合“双通道”规定的药品时,可依据定点医疗机构指定医师开具的外配处方,通过国家医保处方流转平台将电子处方流转至定点零售药店,选择在“双通道”药店购买,享受和定点医疗机构统一的医保支付政策和医保支付标准。

通过医药机构申请、组织专家评审、核验资质、择优选择,九江首批开放“双通道”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共33家,定点医疗机构有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九江学院附属医院、九江市第三人民医院、九江市中医院、九江市妇幼保健院、解放军第171医院;定点零售药店有江西广灵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大树下大药房、九江昌盛大药房有限公司阳光国际店、国药控股大药房九江庐峰有限公司等27家。

参保患者使用纳入“双通道”药品时,实行实名制管理,定点医药机构应对参保患者的身份信息、申请病种治疗方案等认真核对,实行就医、结算全程实名制。“双通道”药品实行参保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和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医保报销标准一致,按照江西省“双通道”药品医保最高支付标准及个人负担定额费用的规定报销;参保人员在市内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双通道”药品时,应凭定点医疗机构流转的电子处方或纸质外配处方,并在定点零售药店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在就医地凭定点医疗机构流转的电子处方或纸质外配处方,发生的合规“双通道”药品费用,可按“双通道”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及个人负担定额费用的相关规定享受“双通道”药品待遇,非定点医药机构使用及购买“双通道”药品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记者周慧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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