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头族在地铁玩手机摔伤 自己没扶好索赔24万合理吗
现在年轻人手机不离手,无论是走路还是坐车还是坐地铁,都在低头玩手机,这就是被称为低头族的一大批人,近日,一低头族在地铁玩手机,未扶车内的扶手,致倒地受伤,向地铁公司索赔24万,发生这样的事情到底怪谁?地铁公司应该担责任吗?

地铁公司辩称,公司通过在车厢内张贴安全提示、循环播放注意安全的广播已尽到提示和管理义务,晓萌作为成年人应有注意义务,本次事故其有重大过错,地铁公司不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公司愿意对原告有证据支持的损失部分按照20%进行赔偿。
一审认为,晓萌在乘坐地铁列车时,因列车紧急制动而摔倒受伤,地铁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但晓萌作为成年人在乘坐地铁列车时应尽到相应的对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其在乘车时未握扶手,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并据此确定地铁公司承担90%的责任。对于原告提交的北京安定医院因抑郁产生的医疗费票据,法院认为,被告地铁列车紧急制动不能必然导致原告抑郁的状态,故没有支持。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规定,地铁公司紧急刹车是造成晓萌受伤的主要原因,对此地铁公司存在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但是,同时该法也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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