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周永康等挽回8.7亿 周永康等人到底犯了什么罪
近日,天津市检察院召开第十四次检察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该市第十三次检察工作会议以来的工作,明确了“十三五”时期天津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天津市检察院检察长于世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五年来,天津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523件2181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7亿元,依法对周永康、令计划、李东生、冀文林等重大案件提起公诉,对盖如垠、丰立祥、马白玉等37名厅局级以上干部立案侦查,彰显了反腐败的决心和力度。深化检察长接访、带案下访巡访、社区检察室等工作,依法妥善办理群众来信来访37149件次,12个单位获得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
周永康,男,汉族,1942年12月生,江苏无锡人,1964年11月入党,1966年9月参加工作,北京石油学院勘探系地球物理勘探专业毕业,大学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十七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2015年6月11日,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周永康家人及相关人员已先后被调查,包括:詹敏利、黄渝生、贾晓烨、周滨、周涵、周元兴、周元青、周玲英、周晓华、周峰、郭永祥、冀文林、李华林、沈定成、蒋洁敏、李春城、李崇禧、王永春、米晓东、余刚、谈红。其中周涵,周永康次子,此前已宣布与周永康周滨断绝关系。
经查,周永康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多人谋取非法利益,直接或通过家人收受巨额贿赂;滥用职权帮助亲属、情妇、朋友从事经营活动获取巨额利益,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泄露党和国家机密;严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本人及亲属收受他人大量财物;与多名女性通奸并进行权色、钱色交易。调查中还发现周永康其他涉嫌犯罪线索。周永康的所作所为完全背离党的性质和宗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极大损害党的形象,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重大损失,影响极其恶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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