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道铭被判无期 其个人资料介绍
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14日公开宣判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金道铭受贿案,对被告人金道铭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金道铭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共计折合人民币1.23781389亿元。

金道铭(1953年12月—),男,满族,北京市人,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
1972.12~1979.02 北京市东城区共青团委干部、组织组负责人(1974.05—1975.05 北京怀柔县沙裕公社下放劳动);
2002.02~2003.09 中央纪委驻交通部纪检组组长、交通部党组成员;
原标题:金道铭被判无期 其个人资料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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