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周边18县设「禁煤区」
【大公报讯】记者顾大鹏石家庄报道:河北省日前印发的《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实施方案(2016-2017年)》提出,将京津周边廊坊市和保定市的18个县(市、区)设为「禁煤区」。除煤电、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企业外,2017年11月起,禁止使用燃料煤炭,严禁新建以石油焦为燃料的发电项目。
《方案》要求,将京昆高速以东、荣乌高速以北,廊坊、保定与北京接壤的县(市、区)之间的区域划定为禁煤区,共涉及18个县(市、区)。同时,河北将加快区域散煤替代工作,2017年底,禁煤区18个县(市、区)县城建成区全部实现集中供热或清洁能源供热,农村全部完成居民生活及採暖「电代煤」「气代煤」。
据悉,河北省政协从2012年开始,连续五年的一号提案聚焦大气环境。河北省委书记赵克志最近作出批示,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决打好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战」。
原标题:京津周边18县设「禁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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