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门之后 专利案作伪证又让三星陷入舆论漩涡(2)
上诉外媒的报道并非没有事实依据。除了业内皆知的苹果与三星的专利侵权诉讼,夏普早在2007年就液晶面板技术有关的专利对三星发起专利诉讼,对此,三星首先提起反诉,声称自己才是涉案专利的所有者,或者起诉原告也使用了自己的专利技术,以达拖延诉讼的目的,在此期间,继续使用和销售侵权的技术和产品,随着官司的不断拖延,等到自家产品即将遭到封杀时再达成和解。
而在此过程中,三星已经拿下全球液晶电视机市场23.6%的份额,而夏普的份额仅剩5.4%。这里专利侵权者反而打击了真正的创新者。
无独有偶,先锋也遭遇过同样的事情。这家日本数码娱乐产品制造商拥有多项与等离子电视有关的专利。三星同样是在没有支付任何费用的情况下使用了该公司的技术。2006年,先锋向美国德克萨斯州东部地区法院起诉三星,三星随即发起反诉。
虽然三星的主张在开庭前被法院驳回,但该诉讼中披露的一份文件却格外具有杀伤力,即一位三星工程师在备忘录中明确表示,该公司侵犯了先锋的专利。陪审团在2008年判决三星赔偿先锋5900万美元。但随着上诉的拖延,财务上陷入困境的先锋在2009年同意与三星达成和解,但和解为时已晚:2010年,先锋关闭电视机业务,裁员1万人。
在此也许有人会称,三星在专利保有和申请数量上在ICT产业中名列前茅,为何还要冒天下之大不韪侵犯别人的专利并为此屡屡造假呢?
也许这正是三星在专利领域傲慢之所在。鉴于庞大的专利数量,三星自认为有了侵犯别人专利的资本,一来借此势头,有的厂商面对三星的专利侵权可能就此忍气吞声,其次是即便人家诉讼,似乎自己也有应对的资本和实力(至少在拖延诉讼时间上)。
但需要说明的是,通过近年来的专利诉讼,三星庞大的专利储备似乎并未让其在相关诉讼中占到便宜,例如今年相继与爱立信、诺基亚等厂商专利诉讼的和解,而这又让我们不得不怀疑三星所谓的专利储备是仅有量而缺乏质的大而不强。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三星在专利领域的“双面”性背后体现出其并未将创新当作专利的根本和核心,而是以所谓的专利数量助其公然侵犯别人的专利策略之殇,长此下去,无论是对于产业真正的创新(包括专利保护)还是三星在专利领域的未来都是弊大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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