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青少年遭遇校园欺凌 可到这里寻求帮助(3)
数据
受访穗港澳青少年超七成曾受网络欺凌
为了解网络欺凌行为对青少年的影响,了解其背后的社会原因以有效遏止这种现象,广州市青年文化宫、香港游乐场协会、澳门街坊会联合总会于今年2—6月在广州、香港、澳门及其他华人地区同步开展有关青少年网络欺凌的调研项目。数据显示,超过七成穗港澳青少年曾遭受过网络欺凌。
受访者超六成既受欺凌也欺凌他人
调查显示,受访青少年每天平均上网时间为4.66小时,大专以上学历者稍高,为5.91小时。经常通过网络认识朋友的受访者占13.2%,其中广州不仅比港澳高,还略高于平均数,为14.2%;没有通过网络认识朋友的占32.8%,此项香港最高,为41.7%。
过去一年曾向别人施行网络欺凌的受访者占68%,其中澳门最高,占86.2%;曾经受欺凌的占72.9%,其中澳门为86.4%,广州为71.2%。调查显示,有61.4%受访者既是欺凌者也是受害人。
调查显示,欺凌人来自朋友(占29.8%)、学校某人(占22.8%)、陌生人(占18.6%)、网上认识的人(占10%);就广州地区而言,欺凌人的前三位分别是陌生人(占39.8%)、学校某人(占25.3%)、在网上认识的人(占21.7%)。网络欺凌的目的主要是报复(占38.1%)、发泄愤怒(占32.6%)、有趣(占31%),也有12.5%的受访者的目的是展示力量;就广州地区而言,欺凌的目的依次是有趣(占36.4%)、发涉愤怒(占27.3%)、他们应得的(占27.3%)、报复(占23.6%)。
受访者近四成遭遇欺凌自己处理
调查显示,当遭遇网络欺凌,受访者求助对象的前三位是朋友(占60%)、父母长辈(占52.6%)、自己处理(占42.9%),其中广州地区是朋友(占55.2%)、自己处理(占54.8%)、警方(占35.8%),而求助警方一项,远远超过香港的16.1%、澳门的21.1%。综观三地青少年遇上网络欺凌时的求助情况,向学校师长求助均没有进入“被求助”对象的前三位,而广州地区的父母长辈一项也在“三甲”之外。当遭遇欺凌,广州地区受访者首先的反应是拦截欺凌者(占37.8%),其次是离开网络(占28%),再次是不做任何事(占24.4%),只有14.6%的受访者会关掉计算机。
采写:南都记者梁艳燕 实习生黄烽韵 通讯员 陈桂芳 续静
(以上内容整理自信息时报、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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