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广州居住证可享受多种福利 新规试行办证要趁早(4)
便民
流动人口在各区居住信息互认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在来穗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信息有效的情况下,在广州市区内居住累计满半年均可申请,即全市各区的居住信息是互认的。
增城区来穗局负责人告诉新快报记者,由于新规正处于试行阶段,上级部门也在收集各方意见,广州市各区共享的居住信息查询系统将在10月份开始投入使用,11月实行数据共享,增城区来穗局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时,遇到在不同区连续居住超过半年的申请人,暂时采取的是“线上”、“线下”两种方式办理。
以一名在黄埔区居住3个月,后来又搬到增城区居住3个月的来穗人员为例,镇街出租屋管理中心暂时会通过增城区的系统“线上”查询其登记时间,然后根据办证申请者提供此前居住地所在出租屋管理中心出具的居住时间证明或者此前居住区来穗部门提供的信息等“线下”方式,予以办理。新系统启用后,增城区来穗局可查询来穗人员在广州市各区登记居住信息情况,将更加方便群众办事。
在办证便民服务上,越秀区通过移动办证设备实现来穗人员在家里就能办证。申请人只要出示身份证和房屋租住登记回执等资料,就能在出租屋管理人员帮助下在家里上传资料,7天内办妥证件。越秀区来穗局工作人员介绍,初步办证免费,若遗失补办要交20元手续费。来穗人员每年要提前1个月签注一次。“最好要延续,这样才能有效地计划在穗时间,并享受居住证带来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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