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多省修改产假标准 2016年最新产假标准最长可休息一年
由于现在的国策改变,产假标准也在改变,一般来说产假的标准是98天,但是大部分省份除了产假还有生育奖励假,一般为30到60天。而现在为了提高生育率很多省份都提高了生育奖励假的天数。最高的省份可以休假一年。
9月27日,广东省召开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下称《修正案》草案)被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修正案》草案提出,生育奖励假有望从30天增加至80天,这意味着广东女职工的产假或至少长达178日。
按照国家规定,我国女职工享受正常生育产假天数为98天,不过大多省份在国家规定的产假之外,还会对生育妇女增加30到60天的生育奖励假。
根据修正前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三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按照规定,广东女职工的产假最少为128天,若剖腹产等难产的情况可增加30天,即158天。
广东提交至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修正案》草案指出,为进一步延长合法生育的奖励假期,为提升新生儿照顾水平,鼓励群众执行基本生育国策,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生育奖励假从30日延长至80日。
这意味着,若《修正案》草案获得通过,将30天的奖励假延长至80天后,广东女职工的产假将最少可休178天,剖腹产等难产的情况可休至208天。
南开大学经济学院人口与发展研究所教授原新对界面新闻记者表示,去年10月29日中国全面开放“二孩政策”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也做了修订,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女职工在产假和生育福利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
“此后,广东省在国内率先颁布《计划生育条例》,当时规定的产假最少为128天,后来全国各省份陆陆续续颁布了条例,广东省的产假相对显得短了一些,所以现在又修改为178天。”原新说。
据国家卫计委法制司公布的数据,去年底我国的初婚年龄平均约为25岁,初育年龄平均为26岁。但是,有些省份已远远高于国家平均水平,如江苏2015年初婚年龄平均为32.4岁,而该数据在2012年仅为29.6岁。
晚婚晚育也带给孕妇产后自我身体恢复功能弱化的问题,夫妻照顾孩子的体力和精力都在下降。今年初,国务院参事马力向《人民日报》表示,已婚育龄妇女不愿意生孩子的原因主要是抚养成本高、就业和养育孩子之间的矛盾没法克服、没人抚养孩子,她建议适当延长生育两孩产假。
“过去的人口计划生育条例只适合于2001年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该法修正案颁布以后,所有省的条例都需要修改,适合新的形势,各个省份根据自己的情况去制定符合上位法的条例。”原新说。
今年以来,北京、天津、山东、上海、浙江、吉林、重庆等多个省份相继修改了当地的计生条例。据界面新闻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除西藏和新疆两个自治区外,全国修订计生条例的省份数量已经达到29个。
在这些省份中,吉林和重庆的女性有望享受 “超长产假”福利。其中,吉林规定,只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在国家规定98天的基础上增加产假60天。若女职工经本人申请且单位同意,还可延长产假至一年,产假延长期间工资按原额的百分之七十五发放,不影响调整工资、晋升级别、计算工龄。
重庆新修改的计生条例则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30日,产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经本人申请且单位批准,产假期满后也可连续休假至子女一周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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