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ATM转账可撤销 为防诈骗央行屡出新规
12月1日起ATM转账可撤销 为防诈骗央行屡出新规
诈骗,一个让人深恶痛绝的非法行为,损害了多少老百姓的合法利益,随着近年来爆出的电信诈骗事件层出不穷,央行也是采取了各种应对措施,项城网希望电信诈骗事件能够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日前,央行发布《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全能型”账户,开户后6个月不用,账户将自动冻结,以全面加强账户实名制管理,减少“僵尸账户”。
从“徐玉玉事件”到“北京朝阳老人被电信诈骗百万”,转账无疑是电信诈骗最终得逞的关键环节,央行新规对ATM机、网银等自助渠道转账作出了格外细致的规定,让作为中间渠道的银行为潜在的受害者争取更多挽回的时间和可能。
央行要求银行和支付机构在提供转账服务时,应向存款人提供实时到账、普通到账、次日到账等多种转账方式,存款人需选择后才能办理。除向本人同行账户转账外,个人通过ATM机等具有存取款功能的自助设备转账的,发卡行在受理24小时后办理资金转账。在发卡行受理后24小时内,个人可向发卡行申请撤销转账。受理行应在受理结果界面对转账业务办理时间和可撤销规定作出明确提示。
行内异地转账 三个月后免费
为有效遏制买卖账户和假冒开户的行为,全面推进账户实名制管理,《通知》明确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个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已开立Ⅰ类户,再新开户的,应当开立Ⅱ类户或Ⅲ类户。此举旨在保护资金安全。
同时,为降低居民转账成本,《通知》明确,银行对本银行行内异地存取现、转账等业务,收取异地手续费的,应当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实现免费。
《通知》加强了对异常开户的审核,明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银行和支付机构有权拒绝开户:对单位和个人身份信息存在疑义,要求出示辅助证件,单位和个人拒绝出示的;单位和个人组织他人同时或者分批开立账户的;有明显理由怀疑开立账户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当加强账户交易活动监测,对开户之日起6个月内无交易记录的账户,银行应当暂停其非柜面业务,支付机构应当暂停其所有业务,银行和支付机构向单位和个人重新核实身份后,可以恢复其业务。
三种转账方式由存款人选择
《通知》明确,自2016年12月1日起,银行和支付机构提供转账服务时应当执行下列规定。向存款人提供实时到账、普通到账、次日到账等多种转账方式选择,存款人在选择后才能办理业务。
针对不法分子指导受骗者通过英语界面转账的情形,《通知》指出,银行通过自助柜员机为个人办理转账业务的,应当增加汉语语音提示,并通过文字、标识、弹窗等设置防诈骗提醒;非汉语提示界面应当对资金转出等核心关键字段提供汉语提示,无法提示的,不得提供转账。
同时,《通知》加强了银行非柜面转账管理。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银行在为存款人开通非柜面转账业务时,应当与存款人签订协议,约定非柜面渠道向非同名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转账的日累计限额、笔数和年累计限额等,超出限额和笔数的,应当到银行柜面办理。《通知》明确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个人通过自助柜员机转账的,在发卡行受理后24小时内,可向发卡行申请撤销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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