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政协原主席朱明国被判死刑 曾在别墅中搜出十余车钞票黄金
早在今年上半年,广东政协原主席朱明国就因为涉嫌受贿,并查到拥有巨额来源不明财产而被起诉。今日据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消息称,朱明国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广东政协原主席别墅中曾搜出十余车钞票黄金
4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发布消息,广西检察机关依法对朱明国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提起公诉。
广东省政协原主席朱明国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广西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柳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朱明国利用其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局长,中共广东省委常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广东省政协主席等职务上 的便利以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朱明国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 入,差额特别巨大,且其不能说明来源,依法应当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1957年出生的朱明国是海南五指山人,中央党校培训部三年制培训班毕业。1974年担任广东某县小学教师,开始参加工作,次年成为大队党支部书 记、革委会主任,随后一路升职。1988年起,任海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1998年,朱明国担任海南省委常委、副省长、省委政法委书记,开始进入政法系 统。2001-2006年,赴任重庆市公安局局长。2006年之后,又回到广东,在纪委、政法委任职一把手。2013年11月,他成为广东省政协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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