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信用卡的 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布时间:2022-07-26 09:2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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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融投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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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监管的深入,近年来,信用卡资金用途和交易风险受到愈来愈多的关注。其中,对消费资金违规流入楼市、股市等其他领域成为监管重点。

近日,部分银行再度发布公告称,将进一步加强信用卡非消费类交易管控。

严格管控资金流向

近日,建设银行发布《关于加强信用卡非消费类交易管控的公告》显示,根据监管要求,信用卡资金不得用于购房、投资、生产经营等非消费领域,为了营造依法合规的信用卡使用环境,倡导持卡人合理消费,即日起建设银行加强相关交易管控。

具体来看,建设银行信用卡不得在房地产类商户(商户类别码(MCC)为1520、1771、7013,或其他实际受理房地产交易的商户)、境内房产税费类商户、投资理财类商户(商户类别 码(MCC)为 6051、6012、6211)、境内烟草经营类商户(商户类别码为4458)进行交易或使用。

同时,在境内物业、分时用房类商户(商户类别码为6513、7012)交易,按客户实施管控:单笔交易金额、日累计交易金额、月累计交易金额、半年累计交易金额、年累计交易金额分别不得超过3万元、5万元、5万元、5万元、10万元;在境内人身保险类商户、境内纳税类商户(商户类别码为9311)的日累计交易金额不得超过10万元;在境内其他批发商、建筑装饰材料批发(商户类别码为5998、5039)的单笔交易金额不得超过10万元。

这也是继去年2月后,建设银行再次加强信用卡非消费类交易管控,且范围有所扩大。

事实上,去年以来,已有农业银行、中国银行、邮储银行、光大银行等多家银行陆续发布公告,加强信用卡交易管控措施。

银保监会、人民银行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亦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准确监测和管控信用卡资金实际用途。信用卡资金不得用于偿还贷款、投资等领域,严禁流入政策限制或者禁止性领域。

“有消费者将信用卡借款违规用于房地产、证券、基金、理财等非消费领域,放大资金杠杆,易导致个人或家庭财务不可持续,并会承担相应后果,也致使金融机构风险累积。”在分析人士看来,通过加强信用卡交易管控措施,可以限制持卡人将信用卡用于非消费领域,防止其将信用卡内的资金挪用,以便合理控制信用卡可能带来的潜在逾期风险。

信用卡管理再加强

随着信用卡存量时代的来临,精细化运营迫在眉睫。相关人士指出,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理念不科学,盲目追求规模效应和市场份额,滥发卡、重复发卡情况突出,授信管控不审慎,导致无序竞争、资源浪费、过度授信等问题。

据央行数据,截至2021年末,全国共开立信用卡和借贷合一卡 8 亿张,同比增长2.85%。人均持有信用卡和借贷合一卡0.57张。银行卡授信总额为21.02万亿元,同比增长10.86%;银行卡卡均授信额度2.63 万元,授信使用率为40.99%。

对此,《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转变粗放发展模式,不得以发卡量、客户数量等作为单一或主要考核指标,长期睡眠卡率超过20%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新增发卡。

此外,《通知》还对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信用卡业务经营理念粗放、服务意识不强、风险管控不到位、损害客户利益等乱象做出明确规范。

记者注意到,截至目前,多家银行正在持续加强信用卡业务管理,除加强交易管控外,还陆续对信用卡发卡、增额、卡片持有数量上限等进行调整。

“合理适度消费是安全使用信用卡的基础。”业内人士指出,对于金融消费者而言,申请信用卡,应量力而行。盲目地申请使用信用卡会使征信查询记录过多,增加未来申办房贷、消费贷等贷款的难度系数。对于长时间未使用或不需要的信用卡,应及时予以清理。

同时需要留意的是,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信用卡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金融消费者需合理发挥信用卡等消费类贷款工具的消费支持作用,合理规划资金,做好个人或家庭资金安排和管理,考虑自身实际需求、收支状况理性消费。

标签: 银行加强信用卡管理 信用卡资金不得用于购房 非消费领域 信用卡存量时代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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