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重启保障性商品房解读 厦门重启保障性商品房比市场价优惠55%(2)
问题4
购买此类房源有什么优惠?
总的来说,保障性商品房原则上将比市场价优惠55%。也就是说一套市场价为100万的保障性商品房,申请户原则上花费45万元即可购买!
设立保障性商品房的初衷,就是要以政府提供优惠的方式,让更多买不起房的住房困难家庭购房、居住。于是,最终申请成功的申请家庭和个人,将在购房时享有一定比例的价格优惠。
市住房保障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保障性商品房销售价格将按每批次房源的市场评估价测算,并给予一定优惠。在前期按照社会平均收入,对配售对象还贷收入比例进行科学测算后,原则上将优惠比例定为55%。
不过,考虑到每个批次可能具有的特殊性,经市人民政府同意,这个优惠比例还可做适当调整。
问题5
怎样才能获知销售价格?
销售价格将在每批次轮候配售方案中就得以明确,市民可先确定自己是否有能力负担,再提出申请。
申请成功之后,市住房保障管理机构将组织取得购房资格的申请家庭按顺序号进行选房并出具配售通知书,由售房单位根据配售通知书与购房人办理合同签订、合同备案、权属登记等相关配售手续。申请家庭未能在规定时限内选房、签订购房合同或未按合同规定期限缴交购房款的,视为放弃本批次购房资格。
问题6
可以使用公积金购买吗?
答案是:可以。
购买保障性商品房时,市民可按规定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但之后,除购房按揭抵押外,保障性商品房不得再进行商业性抵押。
问题7
市民如何进行申购?
简单来说,申购将采取“小轮候”方式,按批次公布配售方案。
详细来说↓↓
1、根据房源和需求,具体制订每批次方案
每一批次开通申请前,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房源筹集、房地产市场等情况制定每批次的轮候配售方案并向社会公布。
批次轮候配售方案包括销售对象、售房单位、房源项目、房源地点、房源数量、销售价格、配售安排、选房规则、退出等内容。
2、接受市民申请,进行意向登记
对照每批次的轮候分配方案,符合申请条件并有申请意向的市民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等先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意向登记。
3、公开摇号
意向登记结束后,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将组织公开摇号,申请人可以通过公开发布的消息确认自己是否“入围”。
4、提交完整申请资料
若自己的名字出现在纳入受理范围的名单上,市民再在规定的受理时间内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交完整的申请资料。
5、审核、选房
申请资料还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初审、复审及资格公示,最终确认符合轮候资格的申请户,才能进入选房分配阶段。
问题8
保障性商品房可以转让吗?
答案是:权属登记之日起不满5年,不得上市交易!
住上保障性商品房后,购房人若想对其进行转让,也是有“门槛”的。
1、不满5年不得上市交易
《管理办法》指出,保障性商品房权属登记之日起不满5年,不得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保障性商品房的,应当向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等因素进行回购,也可以指定机构进行回购。
2、满5年上市转让需缴交土地收益等价款
1、保障性商品房权属登记之日起满5年后,购房人如需上市转让的,应当按原购房价与届时房屋市场指导价的差价的一定比例向市国土房产部门缴交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此比例原则上为先前购房时55%的优惠比例。
2、相关回购及上市转让实施细则还将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国土房产、财政部门另行制定出台。
3、上述回购款应当先扣除房屋产生的水、电、气、通信、有线、物业、维修金等相关欠费,并在权属人腾退房屋交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接收后,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拨付。
需要提醒的是,申请家庭成员已取得保障性商品房后如需购买、继承或受赠其它住房的,应当先向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退出保障性商品房。未退出保障性商品房的,市国土房产部门不予办理其他住房的购房合同备案或权属登记手续。
问题9
保障性商品房可以出租吗?
答案是:不得用于出租、经营、违规转让!
买了保障性商品房后,就能想怎么用就怎么用吗?答案是否定的,在使用当中,住户仍要遵守一些基本规则。
此次出台的《管理办法》继续延续了申请家庭诚信档案制度。在这一制度下,将软性和动态地管理申购家庭从申购到入住直至退出的全过程。《管理办法》列举了三类不诚信行为,不同行为除了将受到不同处罚之外,都将在申请家庭信用档案中予以记载。
需要提醒的是,申请家庭信用档案中有不诚信记载且情节严重的,申请家庭5年内不得再申请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全景财经网微信号:石化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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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厦门重启保障性商品房解读 厦门重启保障性商品房比市场价优惠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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