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老旧机动车淘汰政府补贴范围和标准 老旧机动车企业奖励范围和标准
北京老旧机动车淘汰原因:为进一步促进本市老旧机动车的淘汰更新,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本市将于2015年至2016年实施新一轮的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方案。
北京老旧机动车淘汰方案规定:对使用6年及以上、提前1年及以上报废的车辆补助车均8000元,小客车最高补助8500元,重型柴油车最高补助21500元。
对转出车辆不再予以补助。若报废老旧机动车的车主更换新车,汽车生产企业按照平均标准不低于政府补助的原则再给予车主购置新车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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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排放主要污染及危害
机动车排放的污染物含有数千种物质,主要包括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颗粒物、硫氧化物、芳香烃以及醛类等,其中已被证实有致癌的物质达100多种。由于机动车排放属低空污染,处于人们的呼吸带上,所以对人体健康影响更加直接。
(一)颗粒物
悬浮在空气中的粒径小于100微米的颗粒物通称总悬浮颗粒物(TSP),粒径小于10微米的称可吸入颗粒物(PM10)。机动车特别是柴油车排放量大,颗粒物粒径大多小于2.5微米。据权威机构测定,一辆国Ⅱ标准的柴油公交车运行1小时排放颗粒物可达100克。由于可吸入颗粒物粒小体轻,能在大气中长期飘浮不断蓄积,使污染程度逐渐加重,并随人们呼吸空气而进入肺部,滞留在呼吸道持续不断的作用会导致慢性鼻咽炎、慢性气管炎;损伤肺泡和粘膜,引起肺部产生炎症。长期持续作用,还会导致肺心病死亡率增高。特别是机动车排放颗粒物中还附着大量的烃类和醛类等有害物质,会引发癌症。
(二)氮氧化物污染
氮氧化物主要是刺激呼吸器官。呼入支气管及肺泡,可缓慢地溶于肺泡表面的水分中,形成亚硝酸、硝酸,对肺组织产生强烈的刺激及腐蚀作用,引起肺水肿。
(三)碳氢化合物
碳氢化合物是汽车发动机中燃烧不完全造成的。汽油还可以通过挥发作用,使碳氢化合物散发到空气中造成污染。许多碳氢化合物都是有毒的,其中一些碳氢化合物是致癌物。此外,在强烈阳光照射下且存在氮氧化物时,碳氢化合物会发生反应,在近地面生成臭氧,有可能导致光化学烟雾污染。
(四)一氧化碳污染
一氧化碳属于内窒息性毒物。长时间接触低浓度的一氧化碳对人体心血管系统、神经系统乃至对后代均有一定影响。空气中一氧化碳浓度到达一定高度,就会引起种种中毒症状,甚至死亡即俗称“煤气中毒”。
(五)臭氧(O3)
臭氧作为光化学烟雾的主要组成部分,是氮氧化物与碳氢化合物等一系列前体物在光照条件下生成的。吸入一定量的臭氧就会引起急性呼吸系统疾病、加重哮喘病、引起肺组织发炎、损害人体免疫系统,使人易患呼吸系统疾病,包括支气管炎和肺炎。
淘汰老旧机动车的必要性
减少机动车排放污染,必须在控制增量的同时削减存量。由于技术水平和车辆劣化等因素的影响,老旧机动车虽占机动车保有量的比例并不高,但它对污染的贡献率却很大。研究表明,使用8年以上的车辆仅占全市机动车总量的26.6%,但其污染物排放量占到全市机动车排放总量的60%。因此,加快淘汰老旧机动车是削减在用车排放污染物存量,善大气环境质量的最有效措施。淘汰老旧机动车还可腾更多的环境容量,有利于缓解交通拥堵,推动绿色发展和循环经济,为首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生态文明水平发挥积极作用。
北京市空气质量与机动车排污状况
截至2010年12月底,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经达到484.4万辆,机动车保有量已接近发达国家大城市机动车保有量水平。

通过分阶段治理大气污染,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从2001年的187天(50.7%)提高到2010年的286天(78.4%)

我市在机动车快速增加的情况下,通过逐步执行更严的新车排放标准,控制新增污染;强化在用车管理保证达标使用;促进高排放黄标车淘汰;提高油品质量等措施,机动车排放污染得到了有效控制。但由于全市机动车总量大机动车排放问题依然突出。
目前,本市机动车排放的一氧化碳、碳氢、氮氧化物和颗粒物的分担率分别达到全部污染物排放总量的86%、25%、56%和4%。随着工业污染源治理的深入、能源结构的调整及城市建设的完善,机动车排放污染已成为我市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进一步增加,机动车排放污染的分担率还会逐步升高。
减少机动车排放污染,必须在控制增量的同时削减存量。由于技术水平和车辆劣化等因素的影响,老旧机动车虽占机动车保有量的比例并不高,但它对污染的贡献率却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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