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政府发话:湖北人或增陪老假 这类人还可享7天以上带薪照顾假
今天小编突然得知了一个大大的好消息,很开心,所以一定要和大家分享啦!
你是不是很久没陪父母一起旅行了,哪怕是出门散散步?是不是一直想带他们出去看看,但总是不停的忙于工作忙于学习?大家好像都是如此,心有余而力不足。因此,政府已经意识到了,所以政府发话了!


我省拟励鼓单位给予职工休假,
带父母出去旅行!
12月7日,省政府法制办公布《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送审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而且,可能会纳入政府年度考核!
《办法》送审稿明确,省、市、县政府应制定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纳入各级政府年度工作考核机制体系。
确定每年九月初九所在月为敬老宣传月
每年农历九月初九老年节所在月为我省敬老宣传月,全社会应当在本月组织开展敬老、爱老、助老的宣传教育活动,表彰敬老孝亲模范,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行为规范和社会风尚。
鼓励用人单位支持职工陪老人欢度老年节。
鼓励单位给职工假期带父母去旅行
省法制办社会法制处介绍,《办法》送审稿对家庭养老作了重新定位,将现行《办法》“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修改为“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强调建立家庭养老支持政策。
送审稿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享有年假和探亲假的权利。
⊙提倡用人单位给予休假,让赡养人带父母去旅行或故地重游;
⊙鼓励用人单位给赡养人不少于1周带薪假照顾失能及住院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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