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
2014年全国两会上,中国官方首次明确房地产税由试点阶段转至立法先行。2015年,房地产税立法被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其后,来自政府和学界的智囊们均释放过2017年通过立法的信息,依据主要是本届人大的任期到2017年。但至今房地产税仍没有官方的明确的时间表。
广义上,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动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都属于房地产税。在中国包括房地产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投资方向调节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狭义上指地方税务部门对居民持有的房地产征收的税种。市场上近年普遍讨论的是指后者。
多年来,房地产税都被理解成调控房价的杀手锏,实际上,从重庆和上海自2011年试点开始至今的房价走势看,房地产税稳定房价的作用并不显著。
重庆平稳的房价得益于良好的土地制度建设,上海房价的涨幅,不说你们也知道。
房地产税工作千头万绪,有两个最基本的条件:一是立法,二是不动产登记。前者负责合法性,后者负责可操作性。
不动产登记的工作,同房地产税立法一样,从2014年便陆续展开了,这项工作会把地、楼、房、户的信息统一起来,具体表现是房产证会换成不动产证。
春节后,沸沸扬扬的“燕郊住宅无法落宗”风波便是在不动产登记过程中出现的房、地信息不匹配,导致无法换证的问题,燕郊并非个例,在河南、河北、山东、湖南的不动产登记过程中均发生过此类事件,目前仍待相关的国土政策出台。
好在这项工作有时间表,国土部不动产登记局说,从2014年开始,力争4年左右时间建立有效运行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
只有房地产税立法和不动产登记全部顺利完成,房地产税才有可能真正全面落地,从目前的信息看,两者同时在2017年完成的可能性并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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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房地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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