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4年欠饭店2.4万餐费 法院回应:与单位无关(2)
就餐:法院人员常来吃饭,按正常工作餐标准
曹女士回忆,自从2009年2月份开始,隔段时间就有长清区法院工作人员前来就餐,“有时候来吃饭的人多点,有时候就一个人。”
曹女士告诉记者,每次法院工作人员来吃饭,都是按照正常工作餐的标准,最多的一次,几个人的消费也不过百元。
“每次吃完后,他们就口头说,把账先记在王先生头上。”曹女士告诉记者,这个王先生是长清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当时曹女士和王先生说好可以先把账记到他名下,到时候法院方面可以帮忙报销。
欠账:4年欠账过两万却无人买单
到了2009年底,曹女士给饭店算账发现,统计的长清区人民法院的饭钱已经不少了,于是就打电话给王先生,咨询他该怎么报销这些饭钱。
“刚开始,王先生说给我问问,问完后说暂时还没法给报,让我再等等。”曹女士告诉记者,当时这笔饭钱还不算太多,而且对方又是正规单位,应该不会拖欠餐费,因此暂时也没放在心上。
此后,又有长清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前来就餐,曹女士还是按照之前的方式招待,饭后仍然将这些人的就餐费用记到王先生和另一名法院工作人员的名下,这样一直到2013年7月,餐费数目已经不小了。
随后,曹女士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就餐费用统计,这是一张在粉红纸张上手写的欠据,开头写着“执三庭关于执行信用社案件工作餐累计”,上面记载着自2009年到2011年12月期间,共计用餐173次,费用12440元;2012全年共计用餐91次,费用是7238元;2013年初到2013年7月份共计36次,费用是4400元。最后合计是24078元,最后签名是王先生和另一名法院工作人员,落款日期是2013年8月10日。
起诉:法院欠饭费不还被饭店起诉
曹女士介绍,这几年来,不仅是年底算账期间,就是平时,她也经常打电话给长清区法院这两位工作人员,希望能给解决所欠的饭费问题,但一直没着落,“他们只说给领导请示该怎么解决这件事。”
曹女士告诉记者,无奈之下,她亲自找到当时签名记账的两位长清法院的工作人员,对方统计了这几年来的具体费用,才向曹女士出具了这张欠据。
之后,曹女士又联系过长清区人民法院的相关领导,但让她失望的是,关于所欠的饭费问题仍然无人出面解决。
另外,记者了解到,今年10月12日,曹女士专门聘请了律师,就该费用报销问题起诉长清区人民法院,但至今没有解决。
曹女士告诉记者,由于大环境影响,这段时间餐饮业一直不景气,她的饭店也处于亏损状态。“如果长清区法院欠的钱少,我早就不要了。但现在做买卖不容易,对我们小本生意来说,2.4万也不是小数目,还是希望长清法院方面能早点把欠的钱给还上。”
-
无相关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