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楼市调控力度再加大 首付不只认房还认贷
项城网11月29日讯 昨日(11月28日)晚间,上海住建委公布房贷新政:自2016年11月29日起,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申请商业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在上海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或在上海市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同日,天津也发布房贷新规,在提高首付的同时,对首付人群的认定也要参考商贷因素。
此外,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当天还印发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公积金差别化信贷政策,调高对第二套改善型购房的首付比例至普通商品房50%和非普通商品房70%、二套普通商品房贷款利率上浮10%、二套普通商品房个人贷款最高限额下调10万元,并停止向已有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职工家庭再行发放贷款。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原先对首付认定时,是只认房不认贷的,但现在哪怕房子转卖各种流程做得再干净,只要还能查到贷款未结清等情况,依然要受到限制。而且,此次政策要求加大审核力度,核查购房者的全国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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