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伴35年的陌生人 同志伴侣面对临终的痛
16日,法籍台湾大学外文系退休教师、艺术家毕安生在住处身亡的消息,让不少人感伤,也令大家再度关注「他和他」相伴一生,却得在生命终程如陌生人的屡屡憾事。
相伴35年的陌生人
长期关注同志议题的律师李晏榕,曾是毕安生的学生。她曾在脸书分享,「异性恋有的很多东西,对许多同志来说,却是必须靠自己努力争取,而且还不见得能够得到的事物。」
毕安生有个相伴35年的另一半,是台湾人。理当他们会步入殿堂,却因为同性别,两位恋人最终没能走入婚姻;法律上,两人还是完全不相干的陌生人,无法享有一切配偶该有的保障。
去年,毕安生的男友因癌末病逝所经历的种种,更让一般配偶认为理所当然的日常事务,显得无比複杂;也让生命最后一程,走得艰难。
他们有同住已久的房子,但彼此没有法律上的亲属关係,财产权的处分不受保障。毕安生的男友在癌末之际,得找来家人、律师、公证人,在病榻前面对繁杂的法律条文,只为了能让毕安生能在日后能有安居之处。
他们知道彼此想说再见的方式,但毕安生不是医护人员认定的「配偶」或「家属」,因此在男友癌末、意识不清时的各种医疗决定,仍以家属为主。
相爱无法安心相守,毕安生的例子并非个案,而是台湾无数对同志情侣得面临的困境。
让我们有和另一半安心相守的权利
从医疗面来看,虽然现行法律保障同志伴侣的探视权,也能签署医疗同意书,但实务上,部分医疗人员为避免「家属」和「同志伴侣」不同调而引起的医疗纠纷,仍常以「家属」意见为优先。
目前台湾少数的地方政府,为落实同志的医疗权益,踏出了第一步。
台北市政府在今年二月宣布,同性伴侣可依照户政系统的「同性伴侣注记」,代理签署医疗同意书,并已发函通知辖内医院及医师公会,让权益的保障更为明确。
不过,一旦同性伴侣到其他县市就医,伴侣注记就不见得能获得相同的保障。这也显示,台湾面对同志伴侣议题,不该只有地方层级思惟,更该走向中央,让权益的保障和落实,不因地域有区别,而是与生俱来的权利。
但地方政府的努力,仍可作为中央层级立法的催化剂。
长期关注同志议题的作家罗毓嘉,去年投书天下独立评论的文章<同志权益,岂止婚姻而已>提及,「以加拿大为例,该国的『婚姻平权』走的正是『地方包围中央』的路线,以各省政府为首的地方机关率先在实质上订出了同志伴侣在医疗保险、退休金、社福照护、医疗决定权、乃至家暴保护等面向的处理方式,最终方在2005年完成全国层级的立法,顺利完成婚姻的平权建制工作。」
到底哪一天,台湾的同志伴侣才能够不只相爱,还能享有各种权利保障,安心相守到老?关于基本人权,台湾走得还太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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